高州市金山经济开发区三期道路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二次公告)?xml:namespace>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州市金山经济开发区三期道路建设工程已由高州市发展和改革局_以__高发改审函【2014】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高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根据高州市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高府纪【2013】12号”精神,本工程采取手工报名、提前开标的方式,具体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高州市金山经济开发区三期用地内。
2.2 建设内容与规模:该项目建设市政工程道路全长3047米,包含金辉西路(1383米)、金山四路(869米)、金山五路(795米);其中金辉西路及金山五路道路红线宽度为30米,双向四车道,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道路按园区干道标准设计;金山四路道路红线宽度为15米,双向二车道,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道路按园区干道标准设计。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沥青混凝土车行道、人行道及配套污水、雨水、给水、电力、通信沟、绿化、路灯工程。
2.3招标范围:为本工程内容施工阶段监理。
2.4工期要求:监理合同范围内从施工准备至工程竣工验收后二十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市政公用工程乙级或以上监理资质。(2)经人民检察院核准,投标法人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至报名日止最近两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本证明材料由投标人自行到人民检察院办理,证明材料原件装订到投标文件正本,复印件装订到投标文件副本)。
3.2项目总监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办法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4年12 月 22 日至2014年12 月 26 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 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地点:高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州市府前路57号,联系电话:0668-6637866)
4.3报名要求: 由本工程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凭身份证到场报名,否则不予受理;
4.4 报名资料:①企业介绍信,②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投标企业投标报名表格(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⑤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注册执业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⑥《茂名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⑦)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广东省外投标企业还需提供已办理通过 “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登记”的、带标志的网页打印件。以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钉成册,报名时须同时提供原件核查,经查验原件与复印件无误后,原件即时退回。
4.5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1 月 5 日 9 时 30 分,递交地点:高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州市府前路57号),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民营经济报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内容不一致者,以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为准。
7、联系电话:
高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13600397866
高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668)6637866
茂名市建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0668)6632833
高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监理招标公告
(二次公告)
高州市金山经济开发区三期道路建设工程(监理)经上级部门批准立项,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本项目的设计公开招标选择监理单位,报名日期:2014 年 12月22日至2014年12月26日。详情请登陆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或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maoming.gov.cn/。
高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