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322408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辽宁 |
工程名称: |
辽宁鞍山市汤岗子新城鞍山路东延(汇园大道至鞍上路)等17条道路LED路灯工程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招标代码:0412201415038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鞍山市汤岗子新城鞍山路东延(汇园大道至鞍上路)17条道路LED路灯工程监理已由鞍山市汤岗子新城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批准建设,文件号为鞍汤建办发【2014】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汤岗子新城大配套工程建设指挥部,工程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详见招标内容)。 二.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鞍山市汤岗子新城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鞍山市汤岗子新城鞍山路东延(汇园大道至鞍上路)17条道路LED路灯工程监理 2、招标人:汤岗子新城大配套工程建设指挥部 3、建设地点:鞍山市汤岗子新城 4、招标范围:鞍山市汤岗子新城鞍山路东延(汇园大道至鞍上路)17条道路LED路灯工程监理服务 5、工程规模:鞍山路东延(汇园大道--鞍上路)、黄山路(建国大道—园林大道)、凤山路(凤翔路—建国大道)、园林大道(鞍山路--北1.6公里)、海华街(鞍海路—建国大道--大屯桥)、天峰路(中长铁路—鞍海路)、对桩石路(鞍山路--对桩石)、乾宁西街(凤翔路至凤栖路)、乾宁东街(滨湖路至建国大道)、凤凰西路(凤翔路至凤栖路)、凤凰东路(滨湖路至建国大道)、坤宁西街(凤翔路至凤栖路)、坤宁东街(滨湖路至建国大道)、凤栖路(鞍山路住凤山路)、滨湖路(鞍山路至凤山路)、凤鸣路(鞍山路至凤山路)、凤翔路(鞍海路至海华路),总长24.4公里,路灯灯杆数共1051基、灯具1969盏。 6、合同估算价为:工程投资额1178.4万元,监理服务费29.22万元,监理最高费率为2.4%,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或等于最高费率,否则按废标处理。 7、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8、工期要求:2015年1月26 日开工至2015年9月30日竣工,计划工期 248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资金、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能力。 2、 拟派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为市政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技术职称证中的专业名称应为电气或机电安装专业)或机电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总监(监理工程师)。 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相关人员需持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且能满足有关规定的要求。 4、 具有辽宁省信用办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A级及以上信用等级报告。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对投标人其他要求: 1、投标报名时间:2014年12月26日至2014年12月30日的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 2、投标报名地点:汤岗子新城大配套工程建设指挥部(汤岗子疗养院院内7号楼302会议室)。 3、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 (3)近三年(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在项目监理过程中未出现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由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相应证明); (4)投标人提供住所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函原件(开具之日起二个月内有效)(鞍山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电话0412-2299295); (5)拟派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为市政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技术职称证中的专业名称应为电气或机电安装专业)或机电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总监(监理工程师); (6)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2011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7)本项目除总监理工程师外还需配备至少2名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道桥专业监理工程师(提供工程师证或毕业证等能够证明其相关专业的); (8)投标人参加报名审查人员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协同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总监。在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报名审查的情况下,法定代表人须委托代理人参加,该代理人须了解本单位管理情况并出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同时出具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9)如果有入辽备案手续,需在预审时提供;如果没有入辽备案手续,需在开标时提供; (10)A级及以上信用等级报告。 注: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报名方式:需提前预约,联系人:王文峰,联系电话:0412-2416288 15842060088; 5.报名审查时间:2014年12月30日下午15时开始 6.报名审查地点:汤岗子新城大配套工程建设指挥部(汤岗子疗养院院内7号楼302会议室) 7.报名审查单位:汤岗子新城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审查。 8报名审查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 (3)近三年(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在项目监理过程中未出现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由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相应证明); (4)投标人提供住所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函原件(开具之日起二个月内有效)(鞍山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电话0412-2299295); (5)拟派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为市政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技术职称证中的专业名称应为电气或机电安装专业)或机电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总监(监理工程师); (6)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2011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7)本项目除总监理工程师外还需配备至少2名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道桥专业监理工程师(提供工程师证或毕业证等能够证明其相关专业的); (8)投标人参加报名审查人员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协同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总监。在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报名审查的情况下,法定代表人须委托代理人参加,该 代理人须了解本单位管理情况并出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同时出具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9)如果有入辽备案手续,需在预审时提供;如果没有入辽备案手续,需在开标时提供; (10)A级及以上信用等级报告。 注: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9.投标单位经审查小组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本工程投标(投标单位没有经过报名审查小组审查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五.投标报名 1、经审查小组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请于2014年12月26日至2014年12月3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时(北京时间)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 2、投标保证金与缴纳 投标保证金金额:¥0.5万元,按招标文件要求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需要在2015年1月5日16:30(北京时间)前完成缴纳工作;投标单位在缴纳投标保证金之后不参加此工程投标的,招标人将在一年后返还该工程投标保证金(不支付利息),该投标单位以后将不得参与鞍山市汤岗子新城地区的类似工程投标;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应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转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供招标文件指定收款人出具的投标保证金的收款收据原件,否则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进行刷卡报名者于2014年12月26日至2014年12月31日每天8:30-17:00时(北京时间)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2、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人民币),其中:招标代理收费500元/本,软件公司收费100元/本,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19日13:30时 ,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招标人指定栏目。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4、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鞍山市政府网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汤岗子新城大配套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鞍山市汤岗子 联系人:王文峰 联系电话:0412-2416288 开户银行: 账号: 招标代理机构:鞍山创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鞍山市师院街6号 联系人:洪凤 电话:0412-5535970 |
报名期限: | 2014/12/26至 2014/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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