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省道S221线大埔宝安大桥至枫朗段灾毁路面大修工程施工监理 批复文号 梅市交字[2014]43号文 批复单位 梅州市交通局运输局 招标人 大埔县公路局 项目所在地区 梅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招标类型 监理 公告内容省道S221线大埔宝安大桥至枫朗段灾毁路面大修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省道S221线大埔宝安大桥至枫朗段灾毁路面大修工程已由梅州市交通局运输局以《关于省道221线大埔宝安大桥至枫朗段灾毁路面大修工程建设方案的批复》(梅市交字[2014]4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埔县公路局,建设资金为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大埔县公路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概况:大修路段起点于大埔县湖寮镇宝安大桥东岸桥头(起点桩号为K52+000),途经坳下、塔子里、曲滩村、宝善楼、百侯圩镇、九龙亭,终点位于枫朗镇坝下(终点桩号: K65+354),长约13.354公里。 2.1.2招标范围 省道S221线大埔宝安大桥至枫朗段灾毁路面大修工程,共13.354的路面大修的施工。(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1.3监理服务期 计划工期:预计监理服务期:30 个月(其中施工准备及施工阶段监理 6 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2本次施工监理具体情况如下表: 长度起讫桩号主要工程项目备注 13.354公里K52+000~K65+354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等最终以本合同段的设计文件为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监理资质证书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并在监理人员、试验检测能力、办公、交通、生活设施、财务、诉讼和履约等方面满足资格条件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对同一监理合同段同时提出投标申请。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对同一监理合同段同时提出投标申请,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对同一监理合同段同时提出投标申请。 3.5申请人须在报名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IC卡,并下载填写《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无IC卡号的资格申请将不予受理。IC卡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申请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装订成册(一套),以及《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盖章)二份,于2015 年1月6日至 2015年1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由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师提交以上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电子参考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 年1月28日10 时00 分,申请人应于当日9 时 00 分至10 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建设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埔县公路局 招标代理: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城城北路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 2007室 邮 编: 514200 邮 编: 510635 联 系 人: 杨先生 联 系 人: 郭工、汪工 电 话: 0753-5553051 电 话: 020-38483498、18675331515 传 真: 传 真: 020-38480829 相关附件2省道S221线大埔宝安大桥至枫朗段灾毁路面大修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doc 发布人 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5-0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