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保税港区夜景灯光照明工程(监理)二次公告招标公告公告发布日期:2015/1/9公告号:青保招公2015-01 项目名称:青岛保税港区夜景灯光照明工程(监理)二次公告 工程地点:青岛保税港区内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出资比例:100% 招标工程类型:监理 本项目总投资额:800万元工程造价:800万元 结构形式:其他工程规模:/米 计划文号: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青岛保税港区建设环保局 建设单位联系人:于发达建设单位联系电话:0532-86767680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青岛保税港区建设环保局 招标单位联系人:于发达招标单位联系电话:0532-86767680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世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邱曦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0532-68976119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青岛保税港区太行山路以西区域内建筑物(海韵广场、奋进雕塑、名人酒店、密尔大厦、恒运通写字楼、即发展示中心、天智展示中心、邮政局办公楼、汽车展厅、富润阁、瑞华伊士曼)的楼体亮化工程的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2、外地入青投标企业应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入青信用证》,并提供企业注册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因违反建筑市场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规章,而被限制投标的市场行为证明(证明材料一个月内有效); 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总监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叁级及以上总监资格。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投标人报名时不需提供同类工程业绩,同类工程仅在综合评分中使用。 六、同类工程经验界定 三等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仅在综合评分中使用)。 七、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15 年1月9日 9 时至2015 年1月15日16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两套复印件(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南路684号长城花园B座401室)进行报名登记,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登记后应于招标代理通知的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九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咨询电话: 0532-68976119
3、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公告时间:2015年1月9日9时0分 - 2015年1月15日17时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