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CSPZZB-2014-监009 蓝月谷西路建设工程,已经宁乡县发展和改革局宁发改投 [2011]83号文件批准建设并核准为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我公司受湖南宁乡农产品加工创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该项目亮化及景观绿化工程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欢迎符合条件的施工企业前来报名。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湖南宁乡农产品加工创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蓝月谷西路亮化及景观绿化工程监理 3、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宁乡县城郊乡关心村、石泉村,东起宁乡大道(城郊乡石泉村),西经国泰大道与益宁城际干线益阳段对接(菁华铺万隆村)。 4、建设规模:蓝月谷西路全长约5.415公里,本次招标为该路段亮化及景观绿化工程监理。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7、监理范围:蓝月谷西路亮化及景观绿化工程的监理,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8、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施工阶段工期与本项目的施工中标工期相同。 9、监理拟达到的工程质量等级:合格工程。 10、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11、评标办法:评标办法拟采用湘建建〔2013〕283号文中《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中的“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企业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有效)内必须承担过一个及以上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3、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注册类别为市政公用工程,年龄不超过55周岁。不接受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总监;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长沙(包括长沙县、望城县、浏阳市、宁乡县)最多有一个作为总监的在监项目(不允许有外地在监项目和作为专业监理师或监理员的在监项目);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项目任总监的应配备总监代表,总监代表应具备总监相同的任职条件,不得有在监项目(业绩不做要求)。 4、 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即至少总监1人、专监1人、监理员2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5、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和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6、湖南省外企业须具备有效的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 7、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工程证明。 8、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的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11、类似工程经验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的日期为准,类似工程经验证明资料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或监理手册)。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请凭单位介绍信、单位法人代表(持法人代表证)或法人代表委托人(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须到现场报名,另省外企业须法人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同时到现场报名)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企业的监理业绩证明(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或监理手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拟任此工程的关键岗位人员的社保证明原件等资料(所有资料备复印件壹套并加盖公章)到长沙平正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间为2015年1月9日至2015年1月13日止(节假日不休息)。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四、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南宁乡农产品加工创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31-88980118
招标代理:长沙平正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喻先生 联系电话:0731-87896000 地 址:宁乡县玉潭镇龙溪中路4号(原政府招待所后栋东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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