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驼街道东河港路、盛家路道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xml:namespace>
1、现招标单位—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骆驼街道办事处邀请资格要求合格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就本工程施工、工程竣工以及缺陷修复所需提供的劳务、材料、设备和服务进行密封投标。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为骆驼街道东河港路、盛家路道路工程监理招标 ,经资格验审合格,贵单位可以对以上工程合同参加投标。
3、根据公告要求资格验审合格并取得投标人资格后,请于2015年1月12日至1月14日(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向工作人员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300 元。
4、投标单位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如需参加开标请在规定时间内(2015年1月12日至1月14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凭招标文件工本费凭证提交 1万元人民币的投标担保金、2 万元投标保廉金(必须是报名单位网上银行回执单,农业银行骆驼支行,账户名称: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骆驼街道办事处,账号39255001040000549)。
5、工程地点:骆驼街道盛家社区。
工程规模:本次招标项目为骆驼街道东河港路、盛家路两条道路。东河港路全长430.74米,标准断面宽24米(4.0米人行道+16.0米车行道+4.0人行道),工程合同价为5531031元;盛家路全长197.98米,标准断面宽18米(3.0米人行道+12.0米车行道+3.0人行道),工程合同价为2448404元。
计划工期:同施工工期(本工程两条道路,东河港路工期150日历天,盛家路工期100日历天。两条道路分别签订合同)。
监理服务期限:自签订监理服务合同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止。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招标范围:招标图纸范围内的工程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全过程监理及保修期监理。
招标单位将不统一组织进行现场考察,请投标人自行前往。
6、招标单位将不召开标前会议。各投标单位如对招标文件内容有质疑,请于收到招标文件1个工作日内1月15日前将相关内容传真转或电话联系有关工作人员,相关工作人员收到质疑后将于1个工作日内1月16日内回复答疑并根据实质内容决定是否形成书面纪要。延期提交质疑责任及后果由投标单位承担,以确保招投标计划不受影响。
7、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1月20日上午9:00。所有投标文件必须用中文编制,一份正本,贰份副本。投标人必须在上述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完好并签章齐全的投标文件递交至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办事处城建办工作人员。
8、本工程开标开始时间:2015年1月20日上午9:00时;开标地点: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办事处会议室;投标人须准时到场人员: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总监或总监代表,投标人到场人员不符合要求的,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
9、开标前验证资料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以及承担本工程的总监或总监代表亲自到场,并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总监资质证书、业绩证明、请各投标人携带以上证件资料前来参加开标会议(报名时提供以上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开标前验证时未提供上述任一证件或经验证不合格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文件予以退还。
(1)投标人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省级及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专业)。
(3)其他人员要求:市政专业监理员1名,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员岗位证书。
(4)信誉要求:开标之日前二年至中标公示结束时期内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无不良行为公告,且投标截止日时无不良行为记录;开标之日前二年至中标公示结束时期内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经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检察院查询两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不良行为公告记录认定按照甬水建【2012】21号文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否则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10、本工程监管部门镇海区骆驼街道纪委(纪工委),电话0574---86590505。
11、招标联系方式:
业主地址:镇海区骆驼街道东开路222号217室,
业主联系人:张杰伟13967839302
招标联系人:马霞,联系电话0574-86590536,
传真:0574-86590527。
招标单位:镇海区骆驼街道办事处
2015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