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中博招【2015】001-1 开标时间:2015-02-06 所属行业:工程监理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业主名称: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所属地区:国内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中博招【2015】00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小汤山周边道路工程(监理) 已由永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樟发改审批【2014】8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招标人为 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州中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小汤山周边道路工程(监理); 2.2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已具备施工条件; 2.3建设规模:总用地5.17公顷,由汤洋路,道路全长约525.2米,道路红线宽24米,设计时速30Km/h,双向四车道,为城市次干道;次三路,路全长约451.5米,道路红线宽20米,设计时速30Km/h,双向四车道,为城市次干道;小汤西路,路全长约295.5米,道路红线宽20米,设计时速30Km/h,双向四车道,为城市次干道;大汤西路,路全长约244.5米,道路红线宽15米,设计时速20Km/h,双向两车道,为城市支路组成。预算审核价为47236122。 2.4招标范围和内容:总用地5.17公顷,由汤洋路,道路全长约525.2米,道路红线宽24米,设计时速30Km/h,双向四车道,为城市次干道;次三路,路全长约451.5米,道路红线宽20米,设计时速30Km/h,双向四车道,为城市次干道;小汤西路,路全长约295.5米,道路红线宽20米,设计时速30Km/h,双向四车道,为城市次干道;大汤西路,路全长约244.5米,道路红线宽15米,设计时速20Km/h,双向两车道,为城市支路组成。主要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通信工程及照明工程等施工监理,具体以招标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5资金来源:自筹; 2.6工程建设地点为:城峰镇温泉村、汤洋村红线规划范围内。 2.7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本工程计划施工期为:270日历天。 2.8工程质量要求:应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9监理服务费: 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取费标准下浮60%计取,为42.342万元;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主要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应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投标人具有合格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企业资质证书。 3.1.3投标人近五年(指发布招标公告起始日起向前顺推五年),至少监理过一个同类、同等及以上的工程项目。 3.1.4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执业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的,应有合法的变更记录),近五年(指发布招标公告起始日起向前顺推五年)担任过同类、同等及以上的工程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 3.1.5投标人拟配备的监理人数与资格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1.6 投标人及其拟派驻本项目监理部成员没有存在法人和自然人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3.1.7 投标人应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1.8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注:“同类、同等及以上工程项目”是指: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 中关于工程类别及等级的相关规定执行,本工程为“市政公用工程中的城市道路工程类别,等级为二级”。 3.2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1 月 13 日至2015年 1 月 1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永泰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州中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无需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需签字登记。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选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2)或按照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伍仟元人民币。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 2月 6 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永泰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永泰县樟城镇南湖花园9幢2层(县移动公司对面)) 。 7.2.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持全国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以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原始凭证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递交一份退保证金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含退保收据、开户许可证、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以便于招标人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未递交退保资料不构成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投标文件的依据);企业年度保证金的无需提交上述退保资料。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www.fzztb.org)、永泰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示栏(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永泰县富裕新村; 电话:0591-24839080 联系人: 周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中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梅峰路5号红鼎山人大厦三层,邮编:350003 联系电话: 18344983824,传真:0591-83807297 联 系 人:李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建行永泰支行; 帐户名称: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帐 号:3500 1617 0070 5000 1714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小汤山周边道路工程(监理)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 永泰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 地 址:永泰县南湖花园9幢2层(县移动公司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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