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东兴-越南芒街跨境经济合作区中央大道工程(Ⅱ标段),已由东兴市发展和改革局东发改规[2011]84号文及[2014]21号文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东兴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东兴市南部。 建设规模:本标段拟建道路全长约1072米城市主干道,红线宽度50米,设计时速40公里/小时。 项目概算投资额:约3850万元 工程施工工期:330日历天 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从签订监理委托合同之日起至工程质量保修期结束为止。 质量要求: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合格标准 招标范围:包括道路工程、边坡支护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等内容的施工阶段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要求,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无标段划分。 3.4 其他要求:无。 3.5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月19日至2015年1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上班),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由潜在投标人的的专职投标员出示“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东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东兴市民族路121号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五楼)实行现场报名。 4.2本项目的招投标事宜只能由一个专职投标员办理,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变更为其他专职投标员的,需到东兴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办理变更备案。 4.3诚信卡里有专职投标员、项目总监多个身份的,只能选择其中一个,不能身兼两职 4.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报名者,请于2015年1月19日至2015年1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上班),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东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东兴市民族路121号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五楼)购买招标文件并领取上限控制价。 本项目上限控制价:569103.8元。 4.5招标文件每本售价 250元,售后不退。投标单位可在报名通过后,由本项目专职投标员在东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东兴市民族路121号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五楼)出示“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领取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和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投标监督网、防城港市工程招标造价信息网(http://www.fcgjgw.gov.cn)和东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告栏上发布。 7. 交易服务单位 东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8. 监督部门电话:0770-7685608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兴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东兴市北仑大道169号国民村镇银行六楼 联系人:李工、苏工 电 话:0770-766975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