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工程已由原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原发改发【2014】2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原州区交通和乡镇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宁夏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和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概况:广场硬化施工标段的监理; 2.2标段划分:一标段为:广场北侧场地硬化施工监理; 二标段为:广场南侧场地硬化施工监理。 2.3建设地点:固原市文化街东侧东岳山脚下; 2.4招标内容: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根据固检会【2010】2号文件规定,由建设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检查结果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外地投标企业还须提供该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示的检察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月21日至2015年1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介机构报名处 (详细地址:固原市中小企业创业园服务大楼一楼)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总监理工程师证、外地投标企业进宁备案许可证等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一套资料报名。 4.2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应真实有效,招标人与代理机构将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编号:DFHT-2015-01-2;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原州区交通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康平路悦海新天地B栋15号楼908室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人:闫维仲 电 话:0954-2030629 电 话:0951-8569287 18152551666 邮 编:756000 邮 编:75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