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项目经富顺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富发改发(2014)271号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富发改比备(2015)4号。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四川富顺富城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富顺县城北湖公园一期建设工程BT项目施工监理 建设地点 富顺县城区,北湖路以东,吉祥路延伸段以西 实施时间 730日历天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公园占地25.92公顷,工程项目内容:园内道路、人工湖;配套工程包括路灯、绿化景观、排水及厕所等 建设资金 政府投资 其他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监理1富顺县城北湖公园一期建设工程BT项目施工监理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
(3)其他要求: ①近3年具有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交工证书原件供评审委员会核验);②若比选申请人是外省企业,须符合《四川省外企入川从事建筑活动管理规定》(川建发[2006]101号文)的规定,办理相关备案和登记方可报名。③被随机抽中的比选申请人在比选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副本,法人授权书、法人证明、业绩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项目总监、监理工程师、被授权人身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3年已完成不少于1个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⑤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二年内,在监理服务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记录,信誉良好;监理单位未被市场禁入;⑥采用A种方式缴纳比选保证金的,比选申请人应在转帐单上注明“富顺县城北湖公园一期建设工程BT项目施工监理比选保证金”(在备注栏注明:四川富顺富城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收),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把“银行进帐回单”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发邮箱871161555@qq.com或直接递交的方式送至比选人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5年01月22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5年01月27日 15时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富顺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开户银行:自贡市商业银行富顺县支行 账 号:0000018409750012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备注 监理1A.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收费最高限价下浮一定比例报价二次报价24.901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六、随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2015年01月28日10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富顺县富世镇北湖南路351号( 富顺县城乡规划和住房保障局三楼右侧)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从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3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四川富顺富城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富顺县富世镇北湖南路351号(富顺县城乡规划和住房保障局三楼右侧) 邮 编:643200 联 系 人:雷女士 联系电话:0813-7116577 传 真:0813-7116577 电子邮件(E-mail):871161555@qq.com
2015年01月22日(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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