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有限公司受图木舒克市绿委办的委托,对图发改发【2015】7号文批准建设的2015年建成区道路绿化改造项目现对本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和能力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资金来源为政府自筹资金。 一、 招标人:图木舒克市绿委办 二、 工程名称:2015年建成区道路绿化改造项目 三、 工程规模: 1. 施工:建设地点图木舒克市,新建唐王城路、前海街、叶尔羌路、人民路、东莞路、昆仑街等道路种植多年生灌木、花卉,增加道路绿化层次,形式立体绿化景观。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 监理:新建唐王城路、前海街、叶尔羌路、人民路、东莞路、昆仑街等道路种植多年生灌木、花卉,增加道路绿化层次,形式立体绿化景观等以上全过程监理。 四、 标段划分:详见招标文件 五、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施工: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的法人企业。 2. 监理: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的法人企业。 六、 招标文件的获取: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月27日—2015年1月31日,每天10:30时至19: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照常上班)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每标段3000元/套(售后不退)。 七、 报名时请提交: 施工:投标单位需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项目经理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等以备审查。如不能携带以上证件的原件(项目经理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除外),可提供上述证件的公证件均视为有效。 监理:投标单位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等以备审查。如不能携带以上证件的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除外),可提供上述证件的公证件均视为有效。 疆外企业需要提供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及师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备案证明,疆内师外企业需提供师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备案证明。以上证件是证明投标人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必要证件,投标人必须提供全部证件,如缺任一证件都将不予报名。 八、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喀什市克孜都维路527号香城大厦三单元12楼—2室 联系人:王琴琴 张帆 联系电话及传真:0998-2879676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监察局:0998-6186072 日期: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