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家尖东沙湾景点建设工程(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朱家尖东沙湾景点建设工程(一期)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舟山市普陀区朱家尖风景旅游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自筹,招标人为舟山市普陀区朱家尖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本工程位于舟山市普陀区朱家尖东沙湾 2.2工程造价:工程造价 2712.7783 万元(其中房建工程 1752.0279 万元、市政工程 960.7504 万元),监理服务费基准价 71.2067 万元。 2.3工期要求:10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合格 2.5工程概况:本工程钢结构门禁420平米,最大建筑高度12.7米,最大跨径8.4米;冲淋房1460平米,最大建筑高度7.25米,一层(局部二层)框架结构(屋面局部为张拉膜结构),场地回填约13800平米、围墙411米、挡浪墙栏杆907米;广场铺装约6000平米、道路浇筑铺装约580平米,绿化面积约14580平米,铺设UPVC双壁波纹雨污水管、废水管(DN100-600)约1780米、景墙、标志设施及室外水电安装工程等。 2.6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绿化工程、水电安装工程等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投标人须2014-2015年度舟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选监理企业名录内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3.2项目总监资质:要求项目总监同时具有浙江省房屋建筑工程和浙江省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资质,或由1名具有浙江省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资质为项目总监和1名具有浙江省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资质为总监助理组成,且项目总监、总监助理无在建工程。 3.3市外企业及其项目总监、总监助理必须符合舟建委【2013】5号文件规定。 3.4企业、项目总监、总监助理经营行为:无正在受公示的严重不良行为或三次及其以上正在受公示的一般不良行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1 月 29 日至 2015 年 2 月 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普陀区招投标中心(普陀东港昌正街169号东港商务中心6号楼四楼)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再购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2 月 17 日 8 时 45 分,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递交至普陀区招投标中心(普陀东港昌正街169号东港商务中心6号楼四楼开标2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书,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舟山市普陀区招投标中心网站、舟山日报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舟山市普陀区朱家尖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普陀区朱家尖大同路70号 地 址:杭州市建国北路586号 邮 编:316111 邮 编:310004 联 系 人:卓卫平 联 系 人:赵爱云 电 话:0580-6034762 电 话:0571-85829639、0580-6203352 传 真:0580-6034762 传 真:0580-6203355 2015年 1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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