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汕高速公路海门互通至国道324线(潮阳段)连接线路面改造工程已由汕头市潮阳发展和改革局以潮阳发改【2014】45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汕头市潮阳区交通运输局,项目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路基、路面、桥涵、排水、交叉、绿化、安全设施等工程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汕头市潮阳区交通运输局。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xml:namespace>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起点位于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星湖新村,按省道S337广葵线,终点位于深汕高速公路海门互通口桩号K10+354~K12+206。本项目设计行车速度?xml:namespace>60km/h,全线共有桥梁3座,桥涵设计荷载:公路—Ⅰ级。本次招标工程建安费约2645.3848万。资金来源于财政拨款及上级补助。本招标项目全线共划分为一个标段,该标段包括本合同段内公路工程(含路基、路面、桥涵、排水、交叉、绿化、安全设施等工程)的施工监理。本工程监理费约53.71万元。
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施工工期8个月,计划于2015年2月正式开工,监理服务期38 个月(含施工准备期2个月、施工期监理12个月,交工验收和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凡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监理资质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监理单位均可提出参加投标。
2.2 本项目拟担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交通部监理工程师(专业为公路工程)执业资格且在该企业注册。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2.4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内容包括企业、企业法人、项目负责人)
3.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兴趣的投标人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为公路工程)的资格证书(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原件备查)于2015 年2月2日至2015 年2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 14 时30分至 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汕头市潮阳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5 年3月2日10时00 分,请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5份递交至汕头市潮阳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汕头建设网》、《广东建设报》、《汕头市交通运输局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汕头市潮阳区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先生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54-83732855电话:0754-87123068
传真:0754-88725031传真:0754-87123068
汕头市潮阳区交通运输局
广州穗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