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株林河治理工程监理招标公告(二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蕲春县株林河治理工程已由黄冈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2014-44号批准招标,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资金、省级配套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蕲春县中小河流整治工程建设管理项目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华傲水利水电工程咨询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为蕲春县株林河治理工程建设监理(第3标段),合同编号为QCZLH/HLZL/2014JL-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取得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4)具有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
(5)近三年(2012年1月至2015年1月,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为准)承接过两个及以上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将被否决其投标。
3.4本招标项目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2)本招标项目,发包人将根据鄂水利建函〔2010〕192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192号文)要求,对中标人安排在本项目的关键岗位的人员实行“压证上岗”。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5年2月4日至2015年2月9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黄冈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整,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凭缴费单递交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3月3日9时30分,地点为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黄冈市黄州区八一路46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请投标人自行调研,费用自理。
7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蕲春县中小河流整治工程建设管理项目部
地 址:蕲春县
联 系 人:刘育林
电 话:13872028213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傲水利水电工程咨询中心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南路286号
邮 编:430070
联 系 人:刘代真
电 话:027-65390769
传 真:027-65390778
电 子 邮 件:huaaozxzx@sohu.com
网 址:www.hubeihuaao.com.cn
账户 名 称:湖北华傲水利水电工程咨询中心
开 户 行:建行武汉市省直支行
账 户 号:42001868608050007420
监 督 部 门: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电 话:0713-836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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