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观音阁保护修缮工程监理谈判公告?xml:namespace> 依据鄂州市财政局下达的计划函要求,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鄂州市博物馆的委托,现就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一、采购项目编号:鄂州财采[2015第5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鄂州市观音阁保护修缮工程监理 三、采购内容 :对项目施工及保护修缮工程的监理,本项目工程造价约300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文物保护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投入本工程的监理人员中至少有2人持有文物保护工程监理员证书(其中一人为总监); 4)总监理工程师应取得文物保护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具有总监理工程师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5) 2008年以来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经历和良好业绩(以合同日期为准)。 五、领取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2月4日下午5:00(北京时间);地点: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滨湖西路157号鄂州广电局大楼附楼三楼)。 六、谈判响应文件送达时间:2015年2月10日上午8:30-9:30,地点: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滨湖西路157号鄂州广电局大楼附楼三楼)。 七、谈判时间:2015年2月10日上午9:30整。 八、谈判地点: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滨湖西路157号鄂州广电局大楼附楼三楼) 。 九、参加谈判单位必须在领取谈判文件时携带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便进行资格审查(以上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其他资质开标时提供(资质证书、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等)。 十、投标保证金 本谈判项目投标保证金为2000元(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必须在2015年2月9日上午12:00 前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需以投标申请人的单位账户汇入投标保证金专户,逾期无效。投标单位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注明用途和投标项目,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保证金未到帐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采购人:鄂州市博物馆 联系人:陈玲联系电话:18107116007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 陈 华申光耀 联系电话:0711—3358276 传真:0711—3358277 邮政编码:436000 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五年一月二十九日 标段名称:观音阁保护修缮工程监理;收款人全称: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银行鄂州吴都支行;账号:5781663188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