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库车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附属工程(广场景观)已由库车县发改委以库发改基字【2011】24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库车经济技术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库车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附属工程(广场景观),建设地址:库车县幸福路以南、长安路以东;建设规模:广场铺装、给排水、园林绿化等。项目总投资约11861461.2元,总工期277天,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3月18日,计划竣工日期:2015年10月31日。招标范围:对本工程的施工标段进行全过程监理。本工程招标监理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监理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投标报名提交资料: 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单位介绍信、法人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拟派本工程的总监资格证书,外省投标企业须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进疆备案册》,(以上资料查看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报名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2月10日至2015年2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工作日内,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报名。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招标公告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库车经济技术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梅永辉 电 话:18299995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