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 理 招 标 公 告(重新公告)
招标编号:兴信实招字(2015)第(001)号
招标人决定将本次公告的工程项目的监理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监理单位,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招标人名称:厦门市集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2、招标人地址: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北部工业区天安路78号; 邮政编码: 361021 。
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厦门兴信实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4、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厦门市体育路38号华强企业大楼506室;邮政编码:361004。
5、招标项目名称:集美北部新城区侨英路(乐天路—纵三路)市政道路及配套建设项目(监理)(重新公告)
6、招标项目地点:厦门市集美北部生活区。
7、招标项目实施时间: 2015年2月;资金来源:财政投融资。
8、招标项目性质、规模、数量:性质、用途:1.侨英路道路等级: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50 km/h;路面结构:水泥混凝土路面结构;红线宽度:50m、47m,实施长度611.47m。 2.纵二路道路等级: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30 km/h;路面结构:水泥混凝土路面结构;红线宽度:40m,实施长度108.261 m。建安费用约3458.71万元。
9、本次招标,招标人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凡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申请人可派人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人出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制度。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不须提供任何证明手续。
10、参加本次资格后审及投标的单位应为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并同时满足资质的监理企业:(1)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甲级及以上监理专业资质或建设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
1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 2 月 11 日至2015年 2 月 16 日,每天上午 9:00时至11:30 时,下午 3:00 时至 5:00时;地点: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集美分中心(地址:(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一号之1三楼)。上述日期后至截标前仍可到招标人处购买。
1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担保数额为壹万人民币, 用转账形式转入指定的账户,账户资料如下:账户名: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集美分中心;开户行:厦门银行杏林支行;账号:8391020111018519。
14、有关本项目招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5、本次招标的联系人: 小蔡 ;电话: 0592-5868799 ;传真:0592-5857366。
招标人:厦门市集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盖章);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兴信实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2015 年 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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