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工程概况 招标人名称: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人地址:东营市东四路与北一路交叉口西南角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宏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市东三路111号都市中心A座七楼 工程名称: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一路(胜利大街—东八路)景观改造工程施工及监理 项目编号:KFQ2015—11 工程地点: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工程规模:景观改造工程总面积约24.5万平方米,工程计划总投资约7453万元。 标段划分:工程施工分为六个标段,计划投资约7300万元,具体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第一标段:南一路(胜利大街-东四路)景观改造工程,面积约5万平方米,计划投资约2500万元; 第二标段:南一路(东四路-东五路)景观改造工程,面积约4万平方米,计划投资约1000万元; 第三标段:南一路(东五路-东六路)景观改造工程,面积约4万平方米,计划投资约1000万元; 第四标段:南一路(东六路-东七路)景观改造工程,面积约4万平方米,计划投资约1000万元; 第五标段:南一路(东七路-泉州路)景观改造工程,面积约4万平方米,计划投资约1000万元; 第六标段:南一路(泉州路-东八路)景观改造工程,面积约3.5万平方米,计划投资约800万元; 工程监理分为三个标段,计划投资约153万元,具体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第一标段:南一路(胜利大街-东四路)景观改造工程监理,计划投资约 52万元; 第二标段:南一路(东四路-东六路)景观改造工程监理,计划投资约43万元; 第三标段:南一路(东六路-东八路)景观改造工程监理,计划投资约58万元。 注: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壹级资质的投标企业必须同时投报施工第一标段至第六标段,具有城市园林绿化贰级资质的投标企业必须同时投报施工第二标段至第六标段,开标时按招标文件规定随机抽取其中的一个标段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只能中标一个标段。 监理投标人必须同时投报监理第一标段至第三标段,开标时按招标文件规定随机抽取其中的一个标段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只能中标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招标范围为施工蓝图内的全部工程;工程监理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范围内全部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质量要求:合格。 二、报名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施工第一标段投标企业须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壹级资质,拟投标建造师(项目经理)具有市政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园林专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施工第二标段至第六标段投标企业须具有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含)以上资质,拟投标建造师(项目经理)具有市政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园林专业二级项目经理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所报项目部具有良好的业绩。 2、参与监理投标的企业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拟投标项目总监具有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三、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方式及要求 2015年3月3日-9日同时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有意参加投标者,进入东营市建设信息网(www.dyjs.gov.cn)或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www.sd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法定公休日除外)。投标单位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打印投标报名凭证,请于有效报名期限内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7时,到山东宏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报名,否则该报名无效(网上报名不成功者,现场报名无效)。 1、报名工程施工的企业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投标建造师注册证书或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建造师(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本人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东营经济开发区园林绿化企业诚信证明、东营市以外的投标企业须提供2014年度或2015年度东营市城市管理局出具的园林绿化企业登记表(开标时必须提供2015年度东营市城市管理局出具的园林绿化企业登记表)、东营经济开发区2014年度有效期内或2015年度园林绿化企业登记表、东营市清欠办出具的已结清欠款或无拖欠行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和本人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投标报名凭证】及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二份。 2、报名工程监理的企业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投标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及本人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东营经济开发区建筑企业诚信证明、东营市市外企业须提供东营市2014年度有效期内或2015年度东营市监理企业备案登记表、东营经济开发区2014年度有效期内或2015年度从事建筑活动登记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和本人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投标报名凭证】及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二份。 备注:1、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指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若投标人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未开通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投标人须提供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和投标人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2、投标人现场报名时须提供上述参保人员社保查询信息,以便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从企业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查询其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成功的投标企业,自行关注并及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时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东营市建设信息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山东政府采购网和东营日报等媒体上发布。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546-8096655 18661379633 监督单位: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室、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东营市审计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东营经济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0546-89251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