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宁丰北街(鹤泉湖-观平路)道路给排水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宁县宁丰北街(鹤泉湖-观平路)道路给排水工程已由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发【2015】1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道路工程:全长1700米,道路红线宽6米+5米+2.5米+23米+2.5米+5米+6米=50米;(2)、排水工程:铺设D200-D800钢筋砼Ⅱ级管1900米;(3)、路灯工程:安装9米工艺金属灯杆120盏;(4)、给水工程:安装PE∕D200给水管道1400米;(5)、绿化工程:栽植行道树560棵;(6)高压入地工程:安装PVC高压供电管道1400米;
2.2、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3、建设地点:永宁县;
2.4、标段划分: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3月3日至2015年3月9日,(节假日正常休息)每日上午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14:00 时至 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nxzb.com.cn)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报名。报名时需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资质证书、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及注册证等资质文件扫描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网络报名通过后,请于2015年3月3日至2015年3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nxzb.com.cn)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地点为永宁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四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及地点同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陕西诚信达工程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宁夏分公司
地 址:永宁县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泰康街隆基商务大厦22楼
邮 编:750100 邮 编:750001
联 系 人:周主任 联系 人:刘 林、雍 洋
电 话:13995312008 电 话:0951-5969345、5969396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sxcxdnxfgs@163.com
传 真: 传 真:0951-5969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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