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城支线(杭浦高速西至海盐大道)绿化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于招2015-003 1.招标条件 于城支线(杭浦高速西至海盐大道)绿化工程已由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盐发改投[2015]3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盐县于城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由县财政安排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择优选定监理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工程建设地点:海盐县境内。 2.2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对于城支线(杭浦高速西至海盐大道)K0+000至K2+779路段绿化工程,绿化总面积约75000平方米的土方回填及造型、绿化种植及苗木二年养护等施工监理服务。 2.3监理期限:监理服务期包括整个工程前期工作、施工阶段和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并考虑可能提前开始监理服务和工程变更因素等延长监理服务期。 2.4工程质量要求:合格工程,且苗木的完整成活率100%,观感质量综合评价“好”。 3、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4、招标代理机构于2015年 3月 5 日至2015年 3 月 9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1:30、14:00~17:00在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海盐县武原街道秀水路193号四楼)集中出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2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 4.1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独立法人请在以上同一时间在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海盐县武原街道秀水路193号四楼)报名并按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时必须持本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县外监理企业进盐监理备案证、拟派总监资质证书(上述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均须带齐,复印件要加盖公章,其中新版身份证应正反面复印)。 4.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贰仟伍佰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现金)。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 17日14 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送交至于城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于城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必须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出席。 6、有关本项目投标、开标、评标的具体事项,请详阅招标文件,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盐县于城镇人民政府(盖章) 办公地址:海盐县于城镇 联 系 人:吴群伟 联系电话:0573-86459603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海盐县武原街道秀水路193号 邮 编:314300 联系人:郑晓琴 电 话:0573-86120371 传 真:0573-86120311 日 期:2015年3月4日
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情况表 编号不良行为记录对象违法违纪行为情况违法违纪行为处理情况不良行为记录公示情况 1投标单位 2总监
注:可在海盐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yctc.com)上查询《海盐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办法》(盐建[2008]176号)、《海盐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实施细则》(盐建[2008]177号)和《关于实施〈海盐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实施细则〉的补充规定》(盐建[2008]218号)。投标单位如无不良行为记录填“无”,如有请如实填写。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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