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卫设施建设工程(南一路与康洋路路口及府前大街与康洋路路口)施工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招标人名称: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人地址:东营市东四路与北一路交叉口西南角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东营鑫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市东城郑州路水城国际东门城发会馆311室 项目编号:KFQ2015—2# 工程名称:2014年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卫设施建设工程(南一路与康洋路路口及府前大街与康洋路路口) 工程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为在南一路与康洋路交叉路口东南角新建公厕一座,建筑面积168.4?;在府前大街与康洋路交叉路口西南角新建公厕一座,建筑面积163.59?。 标段划分:施工监理为一个标段 计划投资:施工监理计划投资6.24万元 招标范围:施工蓝图内全部工程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 工程地点: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参与施工监理投标的企业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拟投标项目总监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三、联合体投标要求: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方式及要求 2015年3月5日-11日(法定公休日除外)同时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有意参加投标者,进入东营市建设信息网(www.dyjs.gov.cn)或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www.sd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投标单位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打印投标报名凭证,请于有效报名期限内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7时,到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东三路160号)进行现场报名,否则该报名无效(网上报名不成功者,现场报名无效)。 报名施工监理的企业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投标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及本人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东营经济开发区建筑企业诚信证明、东营市市外企业须提供东营市2014年度以来有效期内的东营市监理企业备案登记表、东营经济开发区2014年度以来有效期内的从事建筑活动登记表、法人身份证(如委托人报名时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受委托人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网上报名凭证打印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二份。 注:1、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指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投标人现场报名时须提供上述参保人员社保查询信息,以便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从企业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查询其社会保险缴纳情况。2、若投标人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未开通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投标人须提供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和投标人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自行关注并及时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时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信息网、东营市建设信息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山东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东营鑫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市东城郑州路水城国际东门城发会馆311室 联系人:聂先生 联系电话:0546-8085536 13054660022 监督单位: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室、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东营市审计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东营经济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监督电话:0546-89251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