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原阳县道路景观绿化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原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原阳县道路景观绿化工程 2.2 招标编号:原交建2015GB11号 2.3 资金来源:财政自筹资金; 2.4 建设地点:原阳县境内; 2.5 标段划分:该项目共划分五个标段,划分内容如下: 第一标段:人和街(民主路—民生东路)景观绿化工程,长度400米; 第二标段:政通街(民主路—民生东路)景观绿化工程,长度400米; 第三标段:民主路(康宁街—太行大道)景观绿化工程,长度1410米; 第四标段:民生路(康宁街—太行大道)景观绿化工程,长度1410米; 第五标段:原阳县道路景观绿化工程和原阳县太行大道街边公园绿化工程监理 (具体工程量及内容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 2.6 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工程内容的施工、竣工验收及保修; 监理标段:原阳县道路景观绿化工程和原阳县太行大道街边公园绿化工程全部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监理; 2.7 工 期:20日历天/标段; 2.8 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标段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第一至四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含)以上资质;拟投入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3)投标人自2012年3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合同金额300万元(含)以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4)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开具日期在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5)投标人只能对上述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2 监理标段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投标人自2012年3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施工合同金额1000万元(含)以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4) 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开具日期在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5)投标人只能对上述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3月5日至2015年3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4.2 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两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单位提供的以上资料必须真实有效),符合资格要求的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标段,图纸每套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 3 月 26 日09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原阳县万创温泉假日酒店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原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贾先生 联系电话:15993079228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9966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