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353957 |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
地 区: | 广东 | |
工程名称: |
广东华阳路南延(含华阳桥)道路工程监理第四标段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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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项目名称 华阳路南延(含华阳桥)道路工程监理第四标段 批复文号 佛发改资【2010】10号 批复单位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佛山市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佛山市 项目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招标类型 监理 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阳路南延(含华阳桥)道路工程已由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华阳路南延(含华阳桥)道路工程监理第四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华阳路南延(含华阳桥)道路工程监理第四标段 2.2 建设地点:佛山市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监理标段的道路总长998.668米,范围包括华阳路南延(含华阳桥)道路工程施工第3标段第一、二期工程(其中:①第一期工程,全长460m,道路红线宽度65m,道路为南北走向,北起天虹路,途经天成路,最后止于华阳路-裕和路平交口的北侧,其中该期工程设有1×20m预制空心板梁中桥一座;②第二期工程,全长538.668m,道路红线宽度65m。道路为南北走向,北起华阳路-裕和路平交口的北侧,途经裕和路,最后止于华阳路-荷岳路平交口处),具体工程概况详见施工图纸。本项目的建安费概算价约6065.57万元,本工程监理标段的招标控制价为142.18万元。 2.3 计划施工工期:①华阳路南延(含华阳桥)道路工程施工第3标段第一期工程:计划3月开工,6月30日前必须完工;②华阳路南延(含华阳桥)道路工程施工第3标段第二期工程:将根据广佛环线施工情况组织进场施工,预计2016年底完成。(具体施工工期以本项目施工承包人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所约定工期为准) 2.4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期从监理人收到中标通知书或参加由委托人组织的第一次进场会之日起算,至所有工程保修期结束且办妥竣工结算审核止,且工程付款完成。 2.5 本招标工程的招标内容:本监理标段为华阳路南延(含华阳桥)道路工程施工第3标段第一、二期工程的监理,其监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招标范围内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总体及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给排水工程、通信管道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的要求为准]以及提供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等全过程全专业的监理服务,以及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此外,中标人还须按招标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工程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以及为施工实施建设阶段、采购、试验、安装、竣工验收、整改、结算、资料编制归档、工程移交手续办理等各阶段的相关报批、报建、检验、审查、备案等提供相关监理服务,并协助招标人制定相应工程管理办法等。 2.6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或以上。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确保工程无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或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应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城市道路诚信档案,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参加城市道路工程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 3.3.1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须提供“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投标企业信息库”的“企业诚信档案栏”的网上查询打印件,信息以开标当日查询为准。 3.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3.4.1对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3.4.2投标人拟派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承担的在建项目不能超过两个。资格审查时若发现其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系统中已锁定的在建项目超过两个,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省住建厅办理了备案手续。(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平台”专栏关于人员信息备案的网页打印件,信息以开标当日查询为准。) 3.4.3需提供近三年投标人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近三年是指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36个月,即2012年3月至2015年2月) 3.5 诚信要求 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的诚信投标承诺书。 3.6 其他要求 3.6.1本项目的中标人应在中标后向招标人提交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作为本项目合同签订的前提条件,若中标人未能按要求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纳入不诚信企业单位。中标人应到工商登记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办理《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具体办理事项,企业可咨询工商登记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或登录其网站进行了解。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复印件无效。 3.6.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和定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现场同步资格告知性审查,评定标办法采用信用优先随机定标法。 现场告知性审查,即以投标人提交的资料为依据,以诚实信用为原则,由招标人现场登记并公布企业资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投标担保金等情况,招标人(招标代理)同时根据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投标企业信息数据库”进行核对(社保证明除外,企业诚信信息以佛山市行业主管部门建立的诚信管理系统内的信息为准),若提供的资料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投标企业信息数据库”中的资料不相符的,招标人对该相关材料不予认定,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并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2 报名时间: 2015 年 03月 06日 16时 00分起至 2015年 03月 13日 16时 00 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本工程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报名截止日后第2个工作日的17时。 5.4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担保 6.1 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诚信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2万元。 其中: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诚信保证金:人民币/万元。 6.2 投标担保的形式: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通过银行汇款或转账的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下简称“投标截止时间”): 2015 年03月 31日 09时 30 分。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7.3出席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投标交易员必须到现场签到并进行身份验证。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身份验证方式:指纹验证(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 8.随机定标会议 8.1随机定标会议时间(签到截止时间): 2015 年 04月 09日 09时 30 分。会议时间如有变更的,将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内发布通知,敬请投标单位自行查看并掌握相关安排。 8.2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8.3出席人员: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必须在签到截止时间前,到现场签到并进行身份验证。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的或与佛山市投标企业信息数据库中的信息不一致,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请投标人及时维护、更新企业信息数据库的信息,确保其有效性。身份验证方式:身份证验证(第二代身份证)。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10.其他 10.1因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没有潜在投标人的联系信息,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3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10.4招标人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审查以投标人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投标企业信息数据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审查依据(社保证明除外,企业诚信信息以佛山市行业主管部门建立的诚信管理系统内的信息为准),投标人未录入信息数据库中的信息或已录入信息数据库但未经公示结束的信息均不予认可。请投标人及时维护、更新企业信息数据库的信息,确保其有效性。因投标人未及时维护、更新库内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人:佛山市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佛山新城吉庆道1号邮编:528000 联系人:区工联系方式:0757-29838180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南路金源街八号国贸大厦2楼邮编:528000 联系人:叶工 何工联系方式:0757-8303286283032863(传真) 发布人 广州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5-0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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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5/3/9至 2015/3/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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