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建设工程海安县立新河清水工程-东湖路改造工程(项目名称) 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
(资格后审,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方式)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海安县立新河清水工程-东湖路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海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人为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博文房地产土地造价咨询评估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工程地点:海安开发区 |
(2)工程规模:详见施工图 |
(3)招标范围:海安县立新河清水工程-东湖路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
(4)计划开、竣工时间:自工程实际开工日至工程竣工通过验收止(含保修期监督)。 |
(5)质量要求: 合格 ;奖项要求:无 |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
标段 序号 | 招标内容 | 建设规模 | 工程 发包费率 (%) |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 项目 负责人 等级 | |
HAX20150306228218276 | 施工监理 | 详见施工图 | 1.3 |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 国家注册或省注册市政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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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为国家注册或省注册市政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且在海安境外无在建工程,海安境内有在建工程不超过二个,已在海安境内有在建,需提供招标人同意投标证明(市政专业应该是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证的,所学专业为市政工程、道路桥梁、给排水等相专业的)且在海安境外无在建工程,海安境内有在建工程不超过二个,已在海安境内有在建,需提供招标人同意投标证明。 | |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 |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 |
(6)其他:取消集中踏勘现场环节,投标人须使用企业诚信档案数据库专用CA证书进入南通市工程建设网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进行网上电子报名;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1个标段的投标。 | |
(7)其他报名条件: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总监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首次公告开始之日起);投标人必须为海安县政府投资小型项目和应急项目承包商名录库中的成员单位(海安县政府投资小型项目和应急项目承包商应急库名单详见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预选承包商”专栏)。 |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于2015年03月06日到2015年03月16日登录南通工程建设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 |
4.2 招标文件售价250元,售后不退。(网上支付)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03月16日14时30分,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地点。 |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 |
7.其他事项 | | |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3500元整。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启用网上缴纳、核对保证金。报名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企业基本账户,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支付方式有三种:(1)建行网银支付;(2)他行网银支付;(3)线下交易支付,线下交易支付有电汇方式。无论哪种支付方式,都须在用备注栏中顶格注明从系统中获取的保证金缴纳码[保证金缴纳码具体见业务管理-保证金支付(海安)]。(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保证金缴存操作指南。保证金缴存操作指南从“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其他”中下载)。 | |
8.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关于政府投资小型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试行)。 | |
9.联系方式 | | |
招 标 人: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博文房地产土地造价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
地址: | 地址: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海安县海安镇镇南路399号二楼 | |
联 系 人:王舟 | 联 系 人:刘晓云 | |
电话:18051616166 | 电话:0513-8181957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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