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卫设施建设工程(广州路与大渡河路路口)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公告2015-001926-0507-091s KFQ2015-8# 山东鲁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委托,就2014年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卫设施建设工程(广州路与大渡河路路口)施工及施工监理进行招标发包,欢迎有承包能力的企业前来报名投标,现将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招标单位: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项目名称:2014年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卫设施建设工程(广州路与大渡河路路口)施工及施工监理 工程地点: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路与大渡河路路口西南角 工程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为在广州路与大渡河路路口西南角新建公厕一座,建筑面积131㎡。 招标范围:施工招标范围为施工蓝图内的全部工程;监理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蓝图内全部工程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100%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参与施工投标的企业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拟投标的注册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施工监理报名企业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拟投标项目总监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三、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投标报名方式及要求 2015年3月10日-3月16日同时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有意参加投标者,进入东营市建设信息网(www.dyjs.gov.cn)或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www.sd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法定公休日除外)。投标单位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打印投标报名凭证,请于有效报名期限内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到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东三路160号)进行现场报名,否则该报名无效(网上报名不成功者,现场报名无效)。 1.报名工程施工的企业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投标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及本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本人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东营经济开发区建筑企业诚信证明、东营市外企业提供2014年度以来有效期内的东营市外埠企业资质验证证明(未体现注册建造师姓名的还需提供备案登记表)、东营经济开发区2014年度以来有效期内的从事建筑活动登记表、东营市清欠办出具的已结清欠款或无拖欠行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委托人报名时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受委托人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投标报名凭证]及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二份。 2.报名施工监理的企业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投标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及本人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东营经济开发区建筑企业诚信证明、东营市市外企业须提供东营市2014年度以来有效期内的东营市监理企业备案登记表、东营经济开发区2014年度以来有效期内的从事建筑活动登记表、法人身份证(如委托人报名时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受委托人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网上报名凭证打印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二份。 注:1、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指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投标人现场报名时须提供上述参保人员社保查询信息,以便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从企业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查询其社会保险缴纳情况。2、若投标人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未开通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投标人须提供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和投标人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成功后,请投标人及时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 详见招标文件。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信息网、东营市建设信息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山东政府采购网、东营日报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鲁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东营市东城南一路262号东营供水公司4楼008室 联 系 人: 万德兴 电 话: 8096717 监 督 单 位: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室、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东营市审计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东营经济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0546-8925167 监 督 电 话: 0546-7768681 报名期限: 2015年3月10日8时30分 - 2015年3月16日17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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