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路(湖南东路~诗城路)道路建设工程?xml:namespace>监理比选公告 项目编号 | ZBCGZX-LX-15027 | 项目名称 | 清河路(湖南东路~诗城路)道路建设工程监理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花山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花发经【2014】28号) | 招标人 | 马鞍山市花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招标机构 | 马鞍山市建设工程招标中心 | 资金来源 | 政府投资 | 建设地点 | 清河路(湖南东路~诗城路) | 建设规模 | 清河路工程位于马鞍山市市区,湖南路以南、慈湖路以东,是一条南北向的城市支路。施工范围:K0+015.057-K0+390。规划道路红线宽20米,最大排水管径DN600。路面结构层机动车道采用: 20CM厚3%水泥稳定碎石、36CM厚5%水泥稳定碎石、0.6cm沥青封层透层、8CM厚AC-25C粗粒式沥青砼、黏层油、4CM厚SBS AC-13C细粒式沥青砼,结构层总厚度69CM。人行道铺装做法:15CM厚5%水泥稳定土、1:4水泥砂浆3CM、4CM厚真空烧结砖面层,结构层总厚度22CM。 | 工程投资 估算价 | 约480万元 | 监理服务费率 | 1.98% | 监理服务期 | 监理服务期:签定合同协议书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止。 如因非监理单位的原因造成工期调整或拖延,监理服务期应相应顺延,而且监理单位可适当调整监理计划,但这种计划调整以不影响监理服务水平为前提,并须经业主批准。业主对工期进行调整或延长,监理服务期也相应作调整或延长。上述工期的调整或延长属于正常的监理服务,业主不另外增加监理费用,投标单位在报价时应作考虑。 | 招标范围 | 本次招标为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监理。 | 标段划分 |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须具备综合监理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含)以上监理资质。 2、信誉要求: (1)投标人无被安徽省外的省级(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无被安徽省内的地市级(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 比选说明 | 1、比选时间:?xml:namespace>2015年3月13日16:00(北京时间) 2、《监理服务发包确认函》递交地点及比选地点: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3开标室(马鞍山市雨山西路121号建管大厦2楼) 3、参加比选单位授权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不需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监理发包确认函(盖章原件及签字)前来进行比选。 4、比选方法:由发包人或招标机构在合格的报名投标单位中随机摇号产生,不再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监理服务承包候选人的排序方法如下: (1)按照报名投标单位递交的《监理服务发包确认函》的先后顺序进行摇号。 (2)由报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随机摇出本单位的号码。 (3)按摇出号码的大小排序,号码大的排序在前,号码小的排序在后。 | 招标服务费 | 中标人向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人民币壹仟元招标服务费。在比选结束后三日内确认并交纳招标服务费,中标人不能按要求缴纳招标服务费的,视为放弃比选结果。 | 报名方式 及地点 | 1、投标人可于本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3月12日,登陆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网上报名,网址:zbcg.mas.gov.cn(网上报名后,直接从网上下载《发包确认函》等材料)。 2、报名须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100元。 3、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3月12日17:30分。 | 合同文本 | 使用国家标准监理示范文本,详见合同附件。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马鞍山市花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地址:马鞍山市花山区 联 系 人:项伟明 电话:0555-8886722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马鞍山市建设工程招标中心 地址:马鞍山市雨山西路121号建管大厦4楼 联 系 人: 林芝、童波 电话:0555-5200336、0555-5200337 传真:/ 邮箱:maszbcg@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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