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开发区渔港路东段道路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2015-002011-0609-120j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口市开发区渔港路东段道路改造工程监理已报审批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龙口市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该工程位于龙口开发区渔港路东段,西起和平路,东至龙港路,总长度1477米,道路等级属城市主干道。内容包括:①拆除原道路及排水构筑物等;新建道路及绿化土回填等②排水工程③路灯套工程。合同估算价:51.78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以下条件: 3.1、投标单位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甲级或甲级以上监理资质等级; 3.2、所有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3、烟台市以外企业开标时需提供《外地工程监理企业进烟资质动态考核登记证》;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报名时间及方式:报名需认真填写"投标企业报名函"、"投标企业概况表"和"授权委托书",于2015年3月12日至2015年3月18日下午16:00前,将"投标企业报名函"、"投标企业概况表"和"授权委托书" (上述材料请于龙口建设信息网http://www.lkjs.com/、龙口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lkzfcg.gov.cn/的相应公告中下载)加盖投标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彩色扫描件及word电子版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发至邮箱LKJSXHL@163.com,并进行电话确认(不接受现场报名)。联系人:王仁伟,电话及传真:0535-8507157。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3月19日至2015年3月25(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下午17:00,请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证明材料(见下方)到龙口市行政中心442房间龙口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联系人:王仁伟,联系电话:0535-8507157。证明材料(详细格式见附件): (一)"投标企业报名函"、"投标企业概况表"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二)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社保部门出具的2014年10月至12月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4月14日14时30分,地点为龙口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标厅。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龙口建设信息网http://www.lkjs.com/、龙口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lkzfcg.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龙口市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 龙口市华龙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龙口市行政中心四楼地 址: 龙口市黄城松岚苑北临街楼(60号楼接建1号、2号) 邮 编: 265701邮 编: 265701 联 系 人: 宋希朋联 系 人: 王伟 电 话: 15863822678电 话: 0535-8542276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8514936@163.com电子邮件: LONGKOUHUALONG@126.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1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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