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开发区渔港路东段道路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龙口市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联系人:宋希朋,电话:15863822678. 二、采购代理机构:龙口市华龙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龙口市东莱街道松岚苑北临街楼中段,联系方式:0535-8542276 。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名称及编号:龙口市开发区渔港路东段道路改造工程监理,HLZB2015J-005。 五、采购内容:该工程位于龙口开发区渔港路东段,西起和平路,东至龙港路,总长度1477米,道路等级属城市主干道。内容包括:①拆除原道路及排水构筑物等;新建道路及绿化土回填等②排水工程③路灯套工程。合同估算价:51.78万。 六、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七、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单位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甲级或甲级以上监理资质等级; 2、所有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烟台市以外企业开标时需提供《外地工程监理企业进烟资质动态考核登记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报名时间及方式:报名需认真填写“投标企业报名函”、“投标企业概况表”和“授权委托书”,于2015年3月12日至2015年3月18日下午16:00前,将“投标企业报名函”、“投标企业概况表”和“授权委托书” (上述材料请于龙口建设信息网http://www.lkjs.com/、龙口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lkzfcg.gov.cn/的相应公告中下载) 加盖投标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彩色扫描件及word电子版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发至邮箱LKJSXHL@163.com,并进行电话确认(不接受现场报名)。联系人:王仁伟,电话及传真:0535-8507157。 九、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售价: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3月19日至2015年3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下午17:00,请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证明材料(见下方)到龙口市行政中心442房间龙口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联系人:王仁伟,联系电话:0535-8507157。证明材料(详细格式见附件): (一)“投标企业报名函”、“投标企业概况表”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二)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社保部门出具的2014年10月至12月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十、投标截止日期:2015年4月14日14:30时。 十一、开标日期:2015年4月14日14:30时, 开标地点:龙口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标厅。 十二、其他: 附:投标企业报名函 投标企业概况表 授权委托书 2015-3-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