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县城市管理局路灯亮化提升工程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2015-002074-0502-306j 垦建招字【2015】025-1号 东营鲁正招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垦利县城市管理局委托,就垦利县城市管理局路灯亮化提升工程监理第二次进行招标发包,欢迎有承包能力的企业前来报名投标,现将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招标单位:垦利县城市管理局 项目名称:垦利县城市管理局路灯亮化提升工程监理第二次 工程地点:垦利县境内 工程规模:本工程主要涉及路灯设施安装,实施开发区东三路路灯亮化提升工程,全长9000米,安装LED路灯360套。监理为一个标段,计划投资2.47万元。 招标范围:建设项目施工蓝图内的全部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100%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报名工程施工监理企业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所报工程项目部具有良好的业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投标报名方式及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3月13日至2015年3月19日,每日8:00至11:30,13: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东营鲁正招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登州路71号)公开接受企业报名。 报名工程监理企业应提供企业有关原始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投标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东营市外监理企业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监理企业备案登记表、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及投标所投总监或注册监理工程师需有本企业交纳近6个月(含)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注:养老保险证明指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若投标人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未开通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投标人须提供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加盖注册地社会保险机构章和投标人公章)。 招标人在项目报名截止日三个工作日内,持书面申请函,到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另行通知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详见招标文件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东营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 东营鲁正招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登州路71号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7796880/15165468305 监 督 单 位: 垦利县监察局、垦利县发展和改革局、垦利县财政局、垦利县审计局、垦利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2521953 监 督 电 话: 0546-7768681 报名期限: 2015年3月13日8时0分 - 2015年3月19日17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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