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续建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淅川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续建工程,招标人为淅川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和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淅川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续建工程;
2.2 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垃圾处理场续建;
监理标段:施工准备阶段至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2.3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和一个监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标段:
3.1.1 投标人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环保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 其他要求: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需提供社会统筹保险证明;
3.2 监理标段:
3.2.1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2012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担过1个及其以上类似监理业绩;
3.3 企业具有近3年(2011年~201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及报表,且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况,财务状况良好;
3.4 企业201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至少1项的类似工程项目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等业绩证明材料);
3.5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出具时间在报名期间内);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3月 16 日至2015年3月 20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省南阳市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淅川县城区灌河路88号,原城区信用社后院)。 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备查(原件必须与复印件一致,否则视为报名无效),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且装订成册;
施工标段需提供:
1、企业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税务登记证;4、组织机构代码证;5、安全生产许可证;6、项目经理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证书或环保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7、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9、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社保证明。 10、检察机关报名期间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11、企业2012年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 12、2011-2013年财务审计报告。
监理标段需提供:
1、企业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税务登记证;4、组织机构代码证;5、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业绩证明材料、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7、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检察机关报名期间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9、企业2012年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 10、2011-2013年财务审计报告。;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5.2 获取地点:河南省南阳市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淅川县城区灌河路88号,原城区信用社后院);
5.3 招标文件10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淅川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
联系人:姚女士
电 话:13782139909
招标代理: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15539976677 0377-60585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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