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县经济开发区园兴路东段绿化工程施工监理(二次)招标公告2015-001936-0502-303s 垦建招字【2015】029-1号 山东威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山东省垦利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就垦利县经济开发区园兴路东段绿化工程施工监理(二次)进行招标发包,欢迎有承包能力的企业前来报名投标,现将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招标单位:山东省垦利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名称:垦利县经济开发区园兴路东段绿化工程施工监理(二次) 工程地点:垦利经济开发区园兴路 工程规模:本工程位于园兴路北侧(胜通光学膜前段)全长700米,人行道宽3米,绿化面积14000㎡,人行道面积2100平方米,该工程计划总投资300万元,年度建设资金已到位,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质量要求为合格。 招标范围:建设项目施工蓝图内的全部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计划投资约2.4万元。 资金来源:其他自筹资金 二、工程招标要求 报名工程施工监理企业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所报工程项目部具有良好的业绩。 四 、投标报名方式及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3月17日至2015年3月2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00至11:30, 13:30至17:00)到山东威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公开接受企业报名。报名施工监理企业应提供企业有关原始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投标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东营市外监理企业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监理企业备案登记表、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及投标所投总监或注册监理工程师需有本企业交纳近6个月(含)以上的养老保险】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注:养老保险证明指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若投标人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未开通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投标人须提供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加盖注册地社会保险机构章和投标人公章)。 招标人在项目报名截止日三个工作日内,持书面申请函,到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另行通知。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 详见招标文件。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东营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威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垦利县石化园区(汽配城20栋3#) 联 系 人: 王女士 电 话: 0546-2883398 13561002466 监 督 单 位: 垦利县监察局、开发区(兴隆街道)纪工委、垦利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兴隆街道)规划建设中心、垦利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0546-2521953。 监 督 电 话: 0546-7768681 报名期限: 2015年3月17日8时0分 - 2015年3月23日17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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