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人民东路(长榔路-人民路浏阳河大桥东)两厢增绿添景项目监理由长沙市芙蓉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芙发改投【2015】20号立项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沙市芙蓉区园林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人民东路(长榔路-人民路浏阳河大桥东)两厢增绿添景项目监理; 2、建设规模:该项目主要是对人民东路(长榔路-人民路浏阳河大桥东)长约5.9km路段两厢增绿添景,总投资估算为4970万元(以招标人公布的控制价为准)。 3、招标范围:人民东路(长榔路-人民路浏阳河大桥东)两厢增绿添景项目施工,包括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安装监理等; 4、质量要求:合格; 5、标段划分:两个监理标段; 第一标段:人民东路(浏阳河大桥东至农大路口)两厢增绿添景项目施工,工程造价约为2480万元; 第二标段:人民东路(农大路口至长榔路口)两厢增绿添景项目施工,工程造价约为2510万元;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资金来源:区财政拨款; 8、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的监理,其中施工工期为40日历日。 9、评标办法:按照湘建建【2013】283号文《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规定的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本项目合理定价取费率将于投标截止日前15天在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敬请留意,不另行通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注册类别为市政公用工程。不接受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总监,无在监项目或限在长沙行政区域内有二个在监项目。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项目任总监的应配备总监代表,总监代表应具备总监相同的任职条件,总监代表不得有在监项目; 4、本项目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执行湘建建【2010】109 号文件,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要求最低配备4人,即总监1人,专监1人,监理员2人,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除外)。 5、本省企业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省外企业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6、本省企业拟任监理员应具有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岗位证书;省外企业拟任监理员应具有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当地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7、拟任本次投标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2014年12月至2015年02月)的份社保证明,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上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8、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项目证明。 9、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为本项目总监)、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函》原件、投标文件和资格后审资料准时参加。省外企业还须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到场递交《投标承诺函》原件、投标文件和资格后审资料,法定代表人若因住院不能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须同时提供三甲(含)以上等级医院出具的正式住院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若因出国不能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出国机票影印件和护照(含签证页)影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本项目工期特别紧,任务非常重,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同一投标人只能选择参与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否则评标委员会均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整/标段。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 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以银行到帐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4、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帐户,一律不退现金。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人民东路两厢增绿添景 标段”。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即“人民东路两厢增绿添景 标段),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分支机构提交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等。 2、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图纸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五、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5年 03月 21 日17:00(北京时间)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中以不署名的方式提出,过期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电子文档中不得透露投标人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等。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澄清等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答疑专区”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04 月 09 日9: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区(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及芙蓉之窗——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