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投标人的其它
要求 |
1、于2015年3月17日 8:30至2015年3月24日 17:30时间内,报名总监必须携二代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到场资格预审报名,并提供与招标公告要求相符的报名总监及授权委托人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提供盖有企业法人公章的报名总监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2、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5年3月17日 8:30至2015年3月24日 17:30,网上报名,并于2015年3月17日 8:30至17:30到2015年3月25日17:30前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25日可以递交资格预审文件,不接受报名) 3、参加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监理资质证书、报名总监及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提供近一年在投标单位劳动保险缴费记录(至投标截止日,近一年内)、报名总监市政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证书和注册证书、报名总监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须提供各三份并加报名单位公章)于2015年 3月 17日至2015年3月24日(8:30-11:30,14:00-17: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携上述材料到兴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资格预审报名。资格预审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25日17:30前。2015年3月26日 (8:30--17:30)将组织资格审查委员会对所有潜在投标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预审。 4、3月26日两日内,各投标申请人须登陆兴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看本项目资格预审结果公告。凡未列入预审不合格名单中的投标申请人,均为预审合格单位,预审合格单位须按预审结果公告要求履行相关投标程序,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5、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6、本项目最高限价为77.63645万元。 7、报名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须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并购买招标文件,否则将根据相关规定按不获取招标文件、无故放弃投标处理。 8、 监理费支付:按工程计量付至相应监理费的60%(原则上秋季开学前和春节前各支付一次);项目全部完成并初验合格、报送监理资料、全程影像资料后付至合同价的70%;余款工程审计后结清(不计息)。每次付款时均须开具正式税务发票。(9)、本项目为二次公告,报名时间、资质标准及最高限价以本次公告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