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公大道景观绿化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报送时间:2015年3月25日 采购人名称:清河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挥公大道景观绿化工程监理 招标编号:2015CK-011/03 采购人地址: 清河县经济开发区泰山中路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赵艳霞 0319-8292962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宁 0311-8308697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用途: 挥公大道景观绿化 采购数量: 监理周期: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公用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监理企业投标拟安排的施工现场工作的监理人员须持有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或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核发的《河北省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河北省监理员考试合格证书》,监理人员在专业和数量配备上必须达到《河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标准》(冀建市(2011)552号附件1)要求,具体见投标须知第5条规定。 投标申请人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监理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壹套(必须加盖公章)到清河县行政服务中心报名。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3月25日至2015年3月31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公休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清河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清河县三羊东街)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投标人直接到清河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购买书面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 300元人民币/套 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4 月 15 日9时 30分 开标时间: 2015 年4 月 15日9 时30 分 开标地点: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 项目联系人:王宁 0311-83086973 清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耿彦腾 0319-8290975 本公告发布媒体: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