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82015120047 监理| 招 标 公 告 一. 招标条件 热电厂东棚户区14#、15#、16#楼及绿化工程监理招标, 已由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本工程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阜新市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7:3 。根据《招标投标法》、《辽宁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 本工程监理采用公开方式进行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热电厂东棚户区14#、15#、16#楼及绿化工程监理 2.建设地点:八一路以北,东风路以南,华东街以西,东新大街以东。 3. 工程内容: 14-16#楼工程:标段建筑面积17309.89㎡。其中,14#、15#楼建筑面积均为5806.6㎡;16#楼建筑面积5696.69㎡;六层、砖混结构; 绿化工程:嵌草砖铺装5301㎡、红色水泥砖3832㎡、卵石铺装703㎡、20厚文化石碎拼697㎡、广场砖铺装143㎡、100*100*5000芝麻白花岗岩暗边石5500延长米、自行车棚750㎡等。 (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为准) 4.质量标准:合格 5.招标内容:行使施工阶段监理全部职能。 6、工期要求: 开工日期2015年5月1日,竣工日期 2015年11月30日 工期:214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国家注册,房建和市政专业,持有IC卡 3.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关系证明。 4.其他要求: (1)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具有足够资质及能力能有效地履行合同的监理企业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 1.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5年3月26日—3月30日。 2.招标文件的售价每本RMB 500 元(不含软件公司费用),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其他说明(交纳投标保证金) 1.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 2.交纳地点: 辽宁德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交纳数额: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 六、递交投标文件、开标会 1.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4月15日9时。 2.递交地点(开标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3室(高新区科技大街中段久伟加气站道西)。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准时参加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地点召开的开标会。 5.本工程项目招投标的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招标代理公司联系。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阜新市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办公地址: 阜新市海州区经纬路2号 邮政编码: 123000 联 系 人: 肖中海 电话:0418-6533032
招标代理单位:辽宁德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办公地址:阜新市西山路38-2-1号 邮政编码:123000 联 系 人:张化伟 电话: 0418-3333556 日期:201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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