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区通洋路等十九条道路大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20150324-SZ017JL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芝罘区通洋路等十九条道路大修工程监理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烟台市芝罘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烟台市芝罘区。 2.2工程规模:芝罘区通洋路等十九条道路沥青罩面及大修工程 2.3计划工期:自接到招标人开工令后90日历天内竣工(保修期两年)。 2.4招标范围:以本工程施工图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5计划投资额:约1200万元人民币。 2.6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划分为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工程质量按照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等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项目监理机构应具备开展监理工作的能力。投标人及项目部所有人员必须登记到《烟台市建筑市场诚信体系监管平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3月27日上午8时30分至2015年4月3日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在烟台工程建设信息网(新版网站http://www.ytgcjs.com/,下同)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3月27日上午8时30分至2015年4月3日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在烟台工程建设信息网下载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开标前半小时现场缴纳。 5.3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方式。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4月22日9时00分,地点为烟台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23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烟台工程建设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等媒体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烟台市芝罘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烟台市芝罘区东南台子42号地 址: 烟台市芝罘区解放路166号中银大厦2009室 邮 编: 264000邮 编: 264000 联 系 人: 李颖联 系 人: 柳翠华 电 话: 0535-6236534电 话: 0535-6593128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zfqzdbzb@163.com电子邮件: hyhayt@163.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1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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