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西宁城宏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海东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海东市中心城区海东大道(二期)道路与给排水工程监理的招标代理工作。该项目己由青海省海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东发改投资[2014]153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 1.1、工程内容:本工程位于海东市乐都朝阳山片区。计划建设路线长约3.41KM,包含人行道、非机动车道、车行道及中央分隔带等建设内容。 2.2计划工期:12个月。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4标段划分:本项目监理划分为1个标段。 2.5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及自筹。 三、资质要求: 参加监理投标的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省内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须为注册监理师。 四、投标报名: 4.1有意向的监理投标人请于2015年3月30日至2015年4月3日 16:00时前,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拟派注册监理工程师相关资格证明材料,企业业绩考核手册(外省企业还应提供本年度进青备案登记)(以上可以为复印件,复印件应清晰并装订成册),到西宁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五四大街13号二十一世纪大厦二楼)办事大厅报名。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22日9时30分,地点为海东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青海省经济信息网》上同时发布。招标人拒绝延迟的报名人。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东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女士 联系电话:0972-8689321 招标代理机构:西宁城宏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韩文伟 电 话:0971- 6119595 报名联系人:陈育红 联系电话:0971-6181113 2015年3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