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港港西一路(港北三路-兴隆路)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2015-002729-0508-070s 东港建招公字[2015]7号 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就东营港港西一路(港北三路-兴隆路)工程施工及监理进行招标发包,欢迎有承包能力的企业前来报名投标,现将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招标单位: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名称:东营港港西一路(港北三路-兴隆路)工程施工及监理 工程地点: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境内 工程规模: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港西一路工程南起港北三路,北至兴隆路,全长770米。路面宽度15米,每侧路肩宽4米,车道宽度3.5米,红线宽度35米,绿线宽度为70米。该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管道工程、预埋管线工程。其中,预埋管线包括照明、燃气、电力、热力、通讯等管线;排水工程包括雨水管线,雨水管线位于道路两侧,收集路面雨水及汇集周围企业园区雨水后汇入港西一路雨水管线,管径规格DN200mm-DN2000mm.本工程计划总投资1199.06万元。本工程施工为一个标段,计划投资1165万元;监理为一个标段,计划投资34.06万元。 招标范围:施工招标范围为施工蓝图内的所有工程;监理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蓝图内的全部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参与本项目施工投标的企业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参与投标监理的投标企业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参与本项目施工投标的企业的注册建造师具有市政专业贰级(含)以上资质,所报工程项目部具有良好的建设业绩,注册建造师应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证合法有效(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参与与本项目监理投标的企业的总监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所报工程监理项目部具有良好的同类监理业绩。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投标报名方式及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3月31日至4月7日进入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dyggzyjy.gov.cn)进行网上报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单位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打印投标报名凭证。持报名凭证于有效报名期限内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00分,到东营市东三路160号一楼大厅进行现场报名(网上报名不成功者,现场报名无效)。报名工程施工的企业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投标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本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东营市外企业须提供2014年度有效期内或2015年度东营市外埠企业资质验证证明(未体现注册建造师姓名的还须提供备案申请表)、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外企业须提供《2014年度外埠企业进入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施工资质验证证明》、东营港清欠办出具的已结清欠款或无拖欠证明】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份。 报名工程监理的企业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投标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外企业须提供《2014年度外埠监理企业备案登记表》、东营市外监理企业须提供2014年度有效期内或2015年度东营市监理企业备案登记表、法人身份证或法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份。 六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成功者,投标人自行关注并及时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时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七 、投标文件的递交 详见招标文件。 八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东营市建设信息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及东营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东城胶州路105号(市司法局南邻2楼) 联 系 人: 杨女士 电 话: 0546-8336518 监 督 单 位: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审计分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招标投标办公室、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监督电话:0546-8019611 监 督 电 话: 0546-7768681 报名期限: 2015年3月31日8时30分 - 2015年4月7日17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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