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湘市白云湖公园二期工程监理项目已由临湘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临发改招[2013]10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临湘市团湾水库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临湘市白云湖公园二期工程监理项目; 2.2 建设地点:临湘市白云湖公园; 2.3 规 模:新建改造白云湖湖内景观、环湖驳岸、亲水平台、园区绿化、湖湘文化生态园]、民俗文化走廊、文化广场等。总用地面积1136652.2平方米,其中水体面积499423.26平方米;铺装道路面积88127.58;景观绿化287858.17平方米,建筑面积15353.91平方米。总投资为11652.7万元。本项目监理费约1150000.00元; 2.4 工期要求:与施工工期相同; 2.5 质量要求:质量控制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6 招标范围:新建改造白云湖湖内景观、环湖驳岸、亲水平台、园区绿化、湖湘文化生态园]、民俗文化走廊、文化广场等。总用地面积1136652.2平方米,其中水体面积499423.26平方米;铺装道路面积88127.58;景观绿化287858.17平方米,建筑面积15353.91平方米。总投资为11652.7万元。本项目监理费约1150000.00元;该工程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监理; 2.7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2]92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专业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3 总监理工程师1人必须具有市政专业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资格;专监2人,必须具有国家监理工程师市政专业注册证书或湖南省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监理员2人,必须具有湖南省监理员市政专业岗位证书,在设备、人员和资金方面均能满足本项目要求的监理企业。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从投标人帐户预付投标保证金至临湘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账号上,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贰万元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户名:临湘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临湘支行城西路支行;账号:593757349261)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从2015 年3月31日至 2015年4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 8 时至11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 3 时至 5 时00分,由法定代表人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凭投标人公司任命文件中分管招投标业务的副经理)和拟投入的本项目总监本人持: ①总监证;②身份证;③授权委托书;④介绍信原件(日期必须是公告发出之日至报名截止时间止为有效期);⑤项目负责人及关键岗位人员社会养老保险缴纳情况原件及查询网址、密码到我公司报名(临湘市建设局一楼103室),并按代理公司通知的时间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其它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所有证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留存。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5年4月21日9点00分,地点为 临湘市人民政府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大厅(临湘市建设局三楼) 。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凭投标人公司任命文件中分管招投标业务的副经理)和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总监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并现场签订工程招投标承诺书)。
7.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 临湘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730-3765070 。 8.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投标人所提交的相关资料中如发现有造假行为的,一律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记不良行为记录。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临湘市团湾水库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临湘市 联 系 人:李中伏 电 话:13907400756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临湘市建设局一楼103室 联 系 人: 陈素惠 电 话: 0730-3769877 13974088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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