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0242015050271 2015年沈河区道路整修工程(第1.2.3.4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沈阳市沈河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为2015年沈河区道路整修工程1.2.3.4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 2015年沈河区道路整修工程 2.项目立项相关文件: 文件名称: 文 号: 3.招标单位: 沈阳市沈河区城市管理局 4.建设地点: 沈阳市沈河区 5.工程规模: 6.项目总投资(万元): 4428 7.资金来源(万元): 中央投资 0 区县投资 1328 省级投资 0 自 筹 0 市级投资 3100 其 他 8.代理机构: 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9.工程内容: 10.标段划分: 第1.2.3.4标段 11.招标内容: 监理 12.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3.计划工期: 45天 14.质量标准: 合格 15.合同估算价(万元): 100万元 16.投标保证金(万元): 2万元 二、 投标人资格条件: 1.企业资质要求: 第1.2标段: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第3.4标段: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2.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联合体 3.其他要求: 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本项目分4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三、 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 报名开始时间: 2015-04-1 报名截止时间: 2015-04-8 2.报名要求: (在相关网站报名后需携带网上报名确认单及以下证件到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原件审核确认,审核确认合格通过后即可,如未进行资质验证或验证不合格,招标人有权不接受其投标。)(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注册监理工程师证;(4)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近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经劳动局备案的劳动合同;(5)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活页册。如无上述资料原件需提供证件主管部门相关证明。 注: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报名手续齐全并符合要求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3.出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 招标文件出售开始时间: 2015-04-1 招标文件出售截止时间: 2015-04-8 4.出售招标文件地点: 沈阳建设工程信息网 5.招标文件售价(元): 600 四、 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15-04-21 2.开标地点: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五、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沈阳市沈河区城市管理局(公章) 地 址: 沈河区大南街 邮 编: 联系人: 何主任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公章)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 邮 编: 110013 开户行: 兴业银行沈阳沈河支行 电 话: 024-22722298 账 号: 422020100100004082 联系人: 周美峰 传真电话: 024-22722158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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