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宁武县城郊龙山山地森林公园(二期)工程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 宁武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宁发改审批【2014】2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宁武县林业局环城绿化项目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140925)RXYZB-2015-006 2.2工程名称:宁武县城郊龙山山地森林公园(二期)工程监理 2.3建设地点:宁武县凤凰镇 2.4建设规模:项目建设总占地面积为75万平方米,主要内容包括:公园中心(纪念)广场、广场铺装、纪念碑、名人园、四个特色亭、碑廊、文笔塔(龙吟塔)、吊桥等景观建筑的建设及服务中心、公厕、蓄水池、环原路、人行道等辅助工程的建设,同时对公园各个建筑及斜坡过渡区进行绿化亮化工程,并配套建设供电、给排水、弱水工程 . 2.5监理周期:施工总工期及保修期 2.6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2.7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拟参加本次投标总监必须是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为本单位注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总监。 3.2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4 月 1 日至 2015 年 4 月 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 时至 11 时,下午 15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征西街45号)报名。 4.2报名时需携带下列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4套: (1)法人授权委托书;(2)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营业执照副本;(4)资质证书副本;(5)组织机构代码证;(6) 税务登记证;(7)总监注册证;(8)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注:所有原件均现场拍照存档。 4.3经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在报名的同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 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山西招投标网》、《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忻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武县林业局环城绿化项目办公室 联 系 人:高扬 联系电话: 13633509396 招标代理:山西瑞鑫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王小青 联系电话:13453402873 发布日期:201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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