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440620150267 工程编号:沥建2015028 由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重点工程项目办公室作为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工程建设中心作为建设管理单位的大沥镇海景大道(桂和路-广三铁路)道路工程施工监理,已由相关主管部门审批,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单位,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一、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重点工程项目办公室 建设管理单位: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工程建设中心 单位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 二、项目名称:大沥镇海景大道(桂和路-广三铁路)道路工程施工监理 工程地址:大沥镇海景大道 三、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四、工程概况:本工程为大沥镇海景大道(桂和路-广三铁路)道路工程,本工程起于海景大道与广三铁路立交衔接段,东到桂和路,与其辅道相接,沿线分别与文华北路辅道,及四条规划道路相交。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标准路基宽40m,采用双向六车道,设计车速为40km/h,路全长2.25km。全线有两座箱涵,一座小桥梁,项目造价约6194.22万元。 五、计划监理服务的期限:施工监理服务期为本项目从工程准备阶段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的施工期监理以及1年的保修期监理,其中施工工期250日历天。 六、招标范围和内容:从工程准备阶段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的施工期监理及保修期监理。施工监理内容包括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工程等。 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八、投标资格条件:本工程只接受独立申请,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1、资质要求: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城市道路)监理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诚信手册要求: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手册,且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 http://119.145.135.38/fscx/web/index_build.do)中本企业的“企业基本信息”及“企业考评情况”栏的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在评标时将在上述网页中进行核查,最终以核查结果为准。 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到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企业和人员(项目总监)的信息备案,以广东省建设信息网(www.gdcic.net)公布为准。 4、项目总监要求:持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监理工程师证的专业为市政公用专业或公路专业);项目总监应已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中登记备案,且在开标当天资格审查时未被锁定。 根据《关于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中标后监督检查的办法》(粤建市[2009]8号)的规定,在施工监理过程中,项目总监除规定的情形外,不得更换。 5、总监代表:1名,持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监理工程师证的专业为市政公用专业或公路专业); 6、监理工程师:至少1名,具有专业监理工程师证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市政公用专业或公路专业)。 7、监理员:至少1名,具有《广东省工程建设监理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或《广东省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广东省监理员证书》或《广东省安全监理员证书》。 8、近三年2012年2月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或已登记类似项目业绩的监理手册)载明的时间为准),已完成过1项工程总造价不少于3500万元的类似的市政道路工程监理项目【须同时提供施工监理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证明材料(或已登记类似项目业绩的监理手册)】。 9、投标人的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开户账户汇出。 九、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15年 4 月 3 日~2015年 4 月 13 日 十、购买招标文件及领取图纸光盘 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招标文件在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施工图纸制作成光盘,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和领取施工图纸光盘时不须携带任何证明材料。 购买招标文件指引:投标人需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先到佛山市内农业银行缴款,然后凭银行收款回执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招标文件,同时领取施工图纸(或光盘)等资料,并经交易中心人员签名盖章确认。银行缴款单需注明以下资料:①收款单位: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②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南海海欣支行 ③账号:501301040008613;④款项来源:大沥镇海景大道(桂和路-广三铁路)道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费。 时间:2015年 4 月 3 日~2015年 4 月 13 日下午16:30(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行政服务中心大院4号楼一楼)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300元(含电子版),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218430 、传真:0757-83218430 十一、递交投标文件 1、须携带证明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许可证;拟派各相关人员的有效证件;业绩等材料的原件备查。 2、递交时间:2015年 4 月 30 日上午9:00~9:30分(北京时间)。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资料同时递交。迟到的资格审查资料或投标文件(包括上述要求提交的相关原件)将不予受理。投标人应派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 3、递交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十二、其他、 1、本工程采用低报价平均值评标办法。 2、本工程由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重点工程项目办公室作为招标人进行招投标工作,本项目定标后,本工程将移交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工程建设中心进行管理,并与本工程的中标单位签订施工监理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其列入佛山市南海区投标企业不诚信名单;给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工程建设中心及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重点工程项目办公室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合同签订时,同时由大沥司法所进行见证,所需费用由双方各承担一半,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十三、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hggzy.cn)、大沥政务网 (http://dali.nanhai.gov.cn)、南海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www.nbret.com)发布。 十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重点工程项目办公室 建设管理单位: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工程建设中心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3号3楼 邮 编: 528231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叶小姐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757-85583170电 话:0757-83218430 传 真:0757- 传 真:0757-83218430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474167266@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