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华阳大街东段南侧绿化景观建设工程 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宁阳县华阳大街东段南侧绿化景观建设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15-008 ; 2.2建设地点:宁阳县华阳大街东段南侧 ; 2.3项目概况: 主要是对华阳大街道路南侧(海力大道至郭台路段)进行绿化景观建设,包括绿化、游园小径、自行车车道、雕塑、景观灯等配套设施等;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6质量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分为一个标段,监理分为一个标段; 2.8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216.324247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资金、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园林绿化专业贰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宁阳县本地施工企业须由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办出具,外县(市)进宁施工企业须由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办和招标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办分别出具)。 3.2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主项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省建设厅《山东省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建设标准》(鲁建发[2009]3号文)等规定,跨市(地)监理企业投标拟派项目总监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本市监理企业投标拟派项目总监承担的在建工程项目不得超过三个(含三个),但需提供同期服务的所有建设单位的书面意见,投标方为有效。 3.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本次施工及监理招标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8日至2015年4月16日,每日8:3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到宁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阳县建设路建设银行南行100米路西政务服务中心南三楼)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或园林绿化专业项目经理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上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宁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徐杰、张端 0538-5637020 4.2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5月6日9时30分,地点为宁阳县建设路建设银行南行100米路西政务服务中心南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宁阳政府网、宁阳公共资源交易网。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宁阳县金阳大街 邮 编:271400 联 系 人:张科长 电 话:0538-5666566 招标代理机构:泰安市建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望岳东路中兴时代大厦十八楼 邮 编:271000 项目经理:王海山 电 话:0538-5058533 15698129277 电子邮件:tajkzx@163.com 附件:
发布人:泰安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5-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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