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汕尾高新区红草园区道路建设首期项目(一期)工程监理 批复文号 (汕市区发改[2014]70号)和(汕市区发改[2015]18号) 批复单位 汕尾市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汕尾市红草产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汕尾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监理 公告内容汕尾高新区红草园区道路建设首期项目(一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汕尾高新区红草园区道路建设首期项目(一期)工程已经汕尾市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汕市区发改[2014]70号)和(汕市区发改[2015]18号)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该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括如下: 2.1、项目名称:汕尾高新区红草园区道路建设首期项目(一期)工程。 2.2、建设地点:汕尾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红草园区。 2.3、建设规模:三和路(K1+845~K2+304.54段),长459.54m、宽36m,为城市主干路;红草东二路(K0+274~K1+136.18段)长862.18m、红线宽18m,城市支路,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涵、给水管道、排水管道、交通安全设施、电气工程等,总投资约7001万元。 2.4、监理内容:施工阶段、保修阶段。 2.5、监理酬金最高限价(暂定价):1050192.87元。 2.6、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自筹。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8、计划总工期:300日历天。 3、凡具备监理本招标工程能力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监理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只有经报名资料经核对符合要求及市检察院查询近三年没有犯罪记录档案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5、投标申请人应于2015年4月7日至4月13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尾大道北马思聪艺术中心左侧副楼)进行报名,同时提交下列资料: (1)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的带齐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应为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2)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3)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有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执业证书及第二代身份证;(4)给排水专业、道桥专业、安全监理员各1名(提供岗位、职称证、第二代身份证及社保证明);(5)自2009年4月(开工时间)以来监理过市政公用工程7000万元以上的监理业绩(合同书和竣工验收报告或备案表);(6)投标申请人自投标申请之日算起前三年无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或两次及以上一般安全事故的声明书。以上报名资料的复印件(须是A4纸,注明“与原件相符”及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按顺序编制页码装订成册,资料封面须注明“汕尾高新区红草园区道路建设首期项目(一期)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申请人投标报名资料”及投标申请人全称(须加盖公章)、联系人姓名、单位电话、传真号码,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申请。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同时招标人不接受其他任何替代材料,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不符合要求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 6、招标人按照本公告第4、5条规定条件对投标申请人提交的“汕尾高新区红草园区道路建设首期项目(一期)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申请人投标报名资料”进行核对,核对结果符合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可从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不设邮购),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 7、根据《关于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汕检发预字[2011]第13号)的要求,招标人将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参加本项目投标报名的投标申请人自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日前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如查询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申请人将不接受其投标。 招 标 人:汕尾市红草产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汕尾市城区红草镇埔边沿河路88号计生楼 邮政编码:516600 联系电话:0660-3415699 传 真:0660-3415699 联 系 人:郭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汕尾市信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汕尾市城区文明北路玉台山居B栋1梯2楼 邮政编码:516600 联系电话:0660-3292998 传 真:0660-3292998 联系人:林先生 相关附件新文档 4_1.jpg 发布人 汕尾市信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5-04-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