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兴隆路道路工程施工及监理政府采购项目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 DYPEDZ2015-15# 东港建招公字[2015]6号 一、招标工程概况: 招标人名称: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人地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大洋招标有限公司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市东城东三路111号都市中心D座3楼306房间 工程名称: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兴隆路道路工程施工及监理 工程概况:本工程西起港西二路,东至港西一路。道路全长1488.66米,路面宽度15米,每侧路肩宽2米,红线宽度25米,车道宽度3.5米。主要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预埋管线工程。雨水管线位于道路两侧,收集路面雨水及汇集周围小区雨水后,道路桩号K0+860以西部分汇入港西二路水系,路桩号K0+860以东部分汇入港西一路雨水管线。施工计划投资1622万元,监理计划投资45万元。 招标范围:施工招标范围为施工蓝图内的工程;监理招标范围为施工蓝图内的全部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 本项目施工分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为道路桩号K0+000至K0+850,计划投资900万元; 第二标段为道路桩号K0+850至K1+488.66,计划投资722万元。 投标人可以响应两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 本项目监理为一个标段。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工程地点:东营港经济开发区。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参与工程施工投标的企业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所报工程项目部具有良好的建设业绩。 参与工程监理投标的企业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所报监理项目部具有良好的类似业绩。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条件: 1、参与投标工程施工企业的注册建造师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含)以上资质,所报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证合法有效(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2、参与投标的监理企业所报总监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报名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9日至2015年4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进入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dyggzyjy.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投标单位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打印投标报名凭证。持报名凭证于有效报名期限内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30分,到东营市东三路160号南楼一楼大厅进行现场报名。 报名工程施工企业应提供企业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标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东营市外企业需提供2014年度(有效)或2015年度建筑企业资质验证证明和验证申请表、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外企业需提供《东营港经济开发区2015年从事建筑活动登记表》、东营港清欠办出具的已结清欠款或无拖欠证明、法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份。 报名监理的企业应提供企业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投标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外企业须提供《东营港经济开发区2015年从事建筑活动登记表》、东营市外监理企业须提供2014年度(有效)或2015年度监理企业备案登记表、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成功者,投标人自行关注并及时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要求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详见招标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东营市建设信息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及东营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联 系 人:蒋伟伟 电 话:0546-8333337 监督单位: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审计分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招标投标办公室、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监督电话:0546-80196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