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2015年明德路道路建设项目监理,已经阜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投资会以“阜发改投资 [2015]5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阜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括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阜康市2015年明德路道路建设项目监理 2、建设地址:阜康市区; 3、建筑规模:道路全长1490.141米。 4、工程投资额:1135万元; 5、资金来源:地方配套资金。 6、工期要求:计划2015年 5月25 开工,2015年9月6日竣工,总工期110天(日历日)。 7、本工程招标分为一个部分,工程监理招标. 8、质量标准:应符合GB50300-2001《市政工程质量统一验收标准》合格标准。 9、招标范围:监理:施工图内容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监理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综合监理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 2、本监理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办法:监理:采用“新建建(2010)17号文”综合评估法。 四、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10日10:00时-2015年4月14日19;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 2、报名的同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CJ20150209监理投标保证金2万元。 3、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2015年4月10日-2015年4月14日23:59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4、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至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昌吉州建国西路支行,开户行行号:105885000041,帐号:65001620400052502518),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5、招标文件的获取,凡通过网上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链接,招标文件费每份1000元。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昌吉日报、西部庭州、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阜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联系人:董丽;联系电话:15292656555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报名联系人:杨雪;联系电话:0994-2341896 监督电话:0994-2338141(昌吉州招投标监督管理站) 0994-3229062(阜康市招投标监督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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