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2015年城市道路(迎宾路北延、天池街北延、明德路、南湾路、风华南路、溪园路)给、排水建设项目,已经 阜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阜发改投资[2015]8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阜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配套资金 建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1、工程名称 监理:阜康市2015年城市道路(迎宾路北延、天池街北延、明德路、南湾路、风华南路、溪园路)给、排水建设项目 2、建设地址:阜康市区 3、项目规模迎宾路 给水管线全长2550.13m,排水管线全长2544.57m。 天池街 给水管线全长2668.4m,排水管线全长2649.3m。明德路 给水管线全长1500m,排水管线全长1501m;南湾路 给水管线全长550m,排水管线全长480m;风华南路给水管线全长495m,排水管线全长400m;溪园路给水管线全长352m,排水管线全长297m。 4、工程投资额:2091万元 5、资金来源:地方配套资金 6、工期要求:2015年5月20日开工,2015年8月8日竣工,总工期:80天(日历日)。 7、本工程招标监理不分标段。8、招标范围:监理:施工图纸范围内施工阶段的所有工作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监理投标申请人: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综合监理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监理单位。 2、本工程监理拟采用“资格后审”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办法 监理:采用新建建(2010)17号文综合评估法。 四、投标报名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 4 月10日10:00时-2015 年 4 月14日19: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xjjsxx.gov.cn/)上报名。2、报名的同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监理编号:CJ20150205 金额: 2 万元 3、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报名开始至报名结束(2015年4月10日10:00时-2015年4月14日23:59时报名截止时间在节假日的顺延),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4、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至“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 中国银行保证金专户: 账户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 账 号:107648048696 行 号:104885001092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昌吉市建国西路支行 开户地址:昌吉市建国西路35号(州财政局楼下) 5、招标文件的获取 监理:招标文件的获取,凡通过网上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链接,获取招标文件,下载完成后报名成功,招标文件费每份1000元。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昌吉日报、西部庭州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阜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联系人:董丽 联系电话:15292656555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报名地址:昌吉市北京南路华东大厦7楼 报名联系人:李晶 联系电话:0994-2237136 监督电话:0994-2338141(昌吉州招投标监督管理站) 2015年4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