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琅玕路及洛神路新建工程施工 及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格尔木市琅玕路及洛神路新建工程已由格尔木市经济和发展改革委员会以格经发[2013]38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格尔木新区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为市财政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琅玕路道路全长0.64Km,路基宽30米,路面宽16米;洛神路道路全长0.64Km,路基宽20米,路面宽14米。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范围:设计文件中所有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招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资质,近三年(2012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内独立完成过单项2000万元及以上市政道路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2、单位介绍信;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6、业绩考核手册原件(省外企业需提供进青备案手续原件);7、企业业绩资料原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8、拟派项目经理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近三年有承担过至少一项1000万元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业绩,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证件(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及安全考核合格证)及相关业绩材料原件;同时应递交上述报名资料A4纸彩色扫描件一套,且胶装成册。 3.2施工监理:本次招标要求报名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近三年(2012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内监理过单项工程规模2000万元及以上市政道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企业资质证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4、企业业绩资料原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监理合同);5、拟派项目主要负责人相关证件原件(提供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工程师3人);6、业绩考核手册原件(省外企业需提供进青备案手续原件);7、单位介绍信;同时应递交上述报名资料A4纸彩色扫描件一套,且胶装成册。 四、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13日至2015年4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格尔木创效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由经办人持身份证原件报名。 4.2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格尔木日报、青海经济信息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格尔木政府网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格尔木新区建设指挥部 地址:格尔木市民乐苑小区18-3-321 联系人:王兴仲 电话:0979-8499271 招标代理机构:格尔木创效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格尔木市中山路56号 联系人:余栓 电话:13107564199 发布单位:格尔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艳 联系电话:0979-8411198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