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山国家森林公园生态保护工程项目监理 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2015-002636-0606-107j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艾山国家森林公园生态保护工程项目已由烟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烟发改审【2015】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蓬莱阁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蓬莱艾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村里集镇艾山林场及周边地区,计划投资总计约950万元人民币。计划工期:自接到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竣工;工程质量: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要求达到合格标准;招标范围:本工程项目施工的前期准备、工程施工、所有配套及保修全过程监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质量保修期:两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注册且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须具备建设部颁发的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4.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13日上午8时30分至2015年4月1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参与报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报名方式:至山东信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烟台市环山路76号新闻中心南五楼),携带投标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有效证件复印件参与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4月13日上午8时30分至2015年4月1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山东信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烟台市环山路76号新闻中心南五楼)领取(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5月6日9时 30 分,地点为:蓬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蓬莱市南关路124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烟台市工程建设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蓬莱阁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信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蓬莱市迎宾路7号地 址: 烟台市芝罘区环山路76号 邮 编: 0535-5651033邮 编: 264000 联 系 人: 蔡志新联 系 人: 王刚 电 话: 0535-5651033电 话: 0535-2111955 传 真: 传 真: 0535-2111951 电子邮件: plczx@163.com电子邮件: sdxyzhaobiao@163.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烟台银行奇山支行 账 号: 账 号: 53502030120100001450 2015年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