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县规划路、华苑路道路建设工程监理(二次)招标公告2015-003381-0502-317j 垦建招字【2015】017-1 东营万信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垦利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就垦利县规划路、华苑路道路建设工程监理(二次)进行招标发包,欢迎有承包能力的企业前来报名投标,现将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招标单位:垦利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垦利县规划路、华苑路道路建设工程监理(二次) 工程地点:垦利县境内 工程规模:本工程位于垦利县境内,共分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垦利县规划路工程监理,长约886.65米,计划投资约19万元; 第二标段:垦利县华苑路工程监理,长约493.83米,计划投资约15万元。 投标人可同时投报两个标段,但只能中其中的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施工蓝图内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100% 二、投标人报名须知 参与投标的企业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所报工程项目部具有良好的建设业绩。 三、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要求 报名企业应提供企业有关原始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投标项目总监的总监资质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东营市外监理企业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市外工程监理企业登记备案申请表、投标企业与委托代理人(含法定代表人)及拟投标项目总监之间合法缴纳的近六个月(含)以上的社会保险关系证明】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注:养老保险证明指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若投标人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未开通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投标人须提供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加盖注册地社会保险机构章和投标人公章)。 招标人在项目报名截止日三个工作日内,持书面申请函,到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 五 、投标报名方式及要求 2015年04月15日-4月21日同时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有意参加投标者,进入东营市建设信息网(www.dyjs.gov.cn)或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www.sd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于有效报名期限内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到东营万信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垦利项目部(垦利县净化站路口北500米三矿市场对面)进行现场报名,否则网上报名无效。(网上报名不成功者,现场报名无效)。 六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另行通知。 七 、投标文件的递交 详见招标文件 八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东营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 东营万信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东营区北二路271号石油大学北门综合培训楼505室 联 系 人: 宋女士 电 话: 0546-2181158 监 督 单 位: 垦利县监察局、垦利县发展和改革局、垦利县审计局、垦利县财政局、垦利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 督 电 话: 0546-7768681 报名期限: 2015年4月15日9时0分 - 2015年4月21日17时0分 |